长孙绍远(506-565年),本名长孙师,字绍远,河南洛阳人,鲜卑族。北魏到北周时期大臣,太师上党王长孙稚的儿子。
宽容大度,雅好坟籍,聪慧过人。起家司徒参军,除给事中。随父征讨叛乱,颇有功勋,册东阿县伯,跟随孝武帝元修迁都长安。大统初年,历任朱衣直阁、尝食典御,册封安城县侯;迁司徒右长史、太常卿。大统二年,拜中书令,册封冯翊郡公。历任四曹尚书、散骑常侍,迁侍中、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录尚书事。
北周建立后,出任大司乐、礼部中大夫,复封上党郡公,历任京兆尹、少保、小司空、河州刺史、小宗伯。保定五年(565年),去世,时年六十,获赠柱国大将军、郏州都督,谥号为献,配飨太庙。
人物生平
长孙绍远汽地担,字师,河南洛阳人。少名长孙仁。
长孙绍远墓志铭
孝武帝元修初,累迁司徒右长史。及齐神武(高欢)称兵,孝武帝西迁长安,长孙绍远随父奔赴。又累迁殿中尚书、录尚书事。丞相宇文泰每谓群公:“长孙公任使之处,令人无反顾之忧。汉之萧何、寇恂,何足多也。然其容止堂堂,足为当今模楷。”六官建立循炒芝后,拜大司乐。
北周建立后,袭封上党郡公。保定五年(565年),去世,时年六十,获赠柱国大将军、都督郏中熊邵义五州诸军事、郏州刺史,谥号为献,配飨太庙。
主要成就
长孙绍远为太常,广召工人,创造乐器,土木丝竹,各得其宜。为黄钟不调,绍远每以为意。尝因退朝,经韩使君佛寺前过,浮图三层之上,有鸣铎焉。忽闻其音,雅合宫调,取而配奏,方始克谐。绍远乃启世宗行之。绍远所奏乐,以八泪誉为数。南梁黄门侍郎裴正上书,以为昔者大舜欲闻七始,下洎周武,爰创七音。持林钟作黄钟,以为正调之首。诏与绍远详议往复,于是遂定以八为数焉。高祖宇文邕读史书,见武王克殷而作七始,又欲废八而悬七,并除黄钟之正宫,用林钟为调首。绍远奏云:“坑棕堡谅天子悬八,肇自先民,百王共轨,万世不易。下逮周武,甫修七始之音。详诸经义,又无废八之典。且黄钟为君,天子正位汗府催罪,今桨胶灶欲废之,未见其可。”后高祖竟行七音。属绍远遘疾,未获面陈,虑有司遽损乐器,乃书与乐部齐树之。
亲属成员
长孙道生
长孙抗
长孙观
长孙稚
长孙绍远
长孙览求拳市
长孙操
长孙诠
司空
上党靖王
卫尉少卿
上党郡王
征南大将军
司空公
上党定王
太师
上党文宣王
小宗伯
上党献公
北周
司徒公
宜州刺史
薛国公
唐朝
岐州刺史
驸马都尉
尚辇奉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