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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草堂

中国唐代诗人杜甫的纪念祠堂,亦名少陵草堂。在四川省成都市西郊浣花溪畔。杜甫 (712~770) 字子美,河南巩县人。759年自秦州来成都,于浣花溪畔建堂而居,历时近4年,作诗240余首。祠系在诗人当年流寓成都营造的茅屋“草堂”故宅旧址修建,故习称草堂。196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杜甫原建的草堂中唐后已荒芜破败。昭宗天复二年(902), 诗人韦庄寻得旧址, 重造草堂。北宋元丰年间(1078~1085)时人在草堂旧址重建茅屋,立祠宇刻诗绘像于壁。今存草堂,系清康熙时所重建。溯自南宋绍兴至元、明、清历代可查考的大小修缮达10余次,其中以明弘治十三年(1500)及清嘉庆十六年(1811)的两次维修规模最大,大体奠定了纪念祠宇的基础。

现草堂庭园占地 16.37万余平方米。建筑为南北轴线对称布局,大门紧邻浣花溪,轴线上依次为大廨、诗史堂、柴门、工部祠。工部祠内祀杜甫塑像。诗史堂东西两侧为陈列室,经回廊与大廨相连;工部祠前左右为水竹居及恰授航轩。整个建筑均系木构平房,富有川西民居朴素雅淡的浓郁气氛。园林以楠木、竹、梅为基调,是川西著名古典园林之一。

中华民国期间草堂曾一度受到驻军破坏。1952年成都市人民政府对诗人故迹进行全面整修,并扩入了东邻的草堂寺、西邻梅园,重建了东西陈列室及回廊。1980年以来,国家又多次拨专款予以重点修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