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人贩子的下场(中国历代人贩子的下场)在中国,贩卖人口自古以来就是违法的,这种行为被称为“轻卖”。相反,买卖战俘等奴隶在古代是合法的,被称为“和卖”。那么中国古代国王是如何严惩人贩子的呢?
早在战国时期,人口贩卖就已经开始了。通过贩卖人口,吕不韦接触到了秦国赵浩棋在赵国的孙子,并把他带回了秦国。只是后来秦始皇统一了六国。吕不韦的结局也很悲惨。流放蜀郡途中,饮鲣鸟自杀。
吕不韦
到了汉初,由于战乱不断,到处饥饿,穷人养不起孩子。汉高祖刘邦为了维持国家的稳定,不得不鼓励穷人把自己的孩子卖给蜀国,参加农业生产以求生存。
汉代中后期,随着社会环境越来越好,人们的生活逐渐富裕起来。汉政府开始打击拐卖人口的团伙。东汉时期,国法规定拐卖人口的行为将与群盗、杀人伤人、盗墓等重大犯罪合并。一旦被抓住,它将受到哲的惩罚。“物”这个词本来不是用来指人的。在古代,祭祀神灵时,杀死动物意味着肢解献祭的动物。牺牲,就叫“杀人”。后来成为对人最恶劣的酷刑之一,就是肢解。
“十人四追法”
在繁荣的唐朝,由于社会空前繁荣,许多国家的人都来参观唐朝。所以间接给了人贩子发展的机会,他们形成了一个成熟的人口贩卖产业链。这些专门的人贩子也被称为“人牙”或“牙女”。当时,很多来自西亚和非洲的黑人甚至被贩卖,当地人称之为“昆仑奴”。
贩卖人口如此猖獗,唐朝也制定了相关法律加以约束。唐律规定:“凡稍有出卖者,皆为奴,且为绞;对作曲家来说,它流淌三千里;那些是妻妾的儿女,只有三年。”从这里可以看出,唐代对拐卖人口的处罚开始逐步完善。
到了元朝,由于疆域空前辽阔,中国再次出现了人口交流的高峰。当时元朝很多官员都以拥有朝鲜女性为荣,所以在朝鲜贩卖人口就成了人贩子最乐意做的生意。为了遏制这种陋习,元政府作了如下规定:“但犯抢劫、伪造宝钞、轻微贩卖人口、放火烧坟、强奸等死罪”。换句话说,人口贩卖一旦被发现,就是死罪。
到了明朝,关于人贩子的立法更加完善,但处罚减轻了。大律规定“设计诱良人为婢、妻、妾、后裔、杖百、三年”。
电视剧中的嘉庆皇帝
到了清朝,因为嘉庆皇帝特别讨厌人贩子,人贩子经常被处死。其中一个邪恶的人贩子,沉迷于一种巫术,在16年里残害了16名女婴,忍无可忍的人们一直在起诉审查机构。贾皇帝勃然大怒,气得直接下令将年羹尧处死,以平息民愤。人民看到后,都欣喜若狂,拍手称快。
综上所述,我们国家从来不容忍历代人贩子,希望这些人能早日收手,回头!
在中国,贩卖人口自古以来就是违法的,这种行为被称为“轻卖”。相反,买卖战俘等奴隶在古代是合法的,被称为“和卖”。那么中国古代国王是如何严惩人贩子的呢?战国早期,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