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iuge
《楚辞》篇名。关于它的来历,王逸认为是屈原仿南楚的民间祭歌创作的。朱熹认为是屈原对南楚祭歌修改加工,“更定其词”(《楚辞集注》)。胡适则认为《九歌》乃古代“湘江民族的宗教歌舞”,“与屈原传说绝无关系”(《读楚辞》)。今人多取朱说。
《九歌》由于以民间祭歌为基础,所以具有楚国民间祭神巫歌的许多特色,《汉书·地理志》说:“(楚地)信巫鬼,重淫祀。”《吕氏春秋·侈乐》也说:“楚之衰也,作为巫音。”所谓“巫音”,即巫觋祭神的乐歌,这是《九歌》与屈原其他诗篇的不同之处。但是,作品中如“载云旗兮委迤”、“九嶷缤兮并迎”、“邅吾道兮洞庭”等诗句,“老冉冉”、“纷总总”等习用语,又与屈原其他诗作一脉相通。因此,它应当是屈原诗歌艺术整体中的有机构成部分。
“九歌”名称,来源甚古。除《尚书》、《左传》、《山海经》所称引者外,《离骚》中有“启九辩与九歌兮,夏康娱以自纵”,“奏九歌而舞韶兮,聊假日以媮乐”,《天问》中有“启棘宾商,九辩九歌”诸语。各书所说到的“九歌”内容虽有种种演化,但可证“九歌”乃是传说中很古的乐章。至于屈原用它作为篇名,似乎不会跟远古“九歌”的章数有关,也不一定跟古代“九歌”的曲调相同。可能是取其“娱神”这一点,再结合《离骚》所说的“康娱”、“媮乐”的意思,基本上属于新歌袭旧名的类型。
《九歌》包括11章,前人为了使它们符合“九”的成数,曾作过种种凑合。如清代蒋骥《山带阁注楚辞》主张《湘君》、《湘夫人》并为一章,《大司命》、《少司命》并为一章。《闻一多》《什么是九歌》主张以《东皇太一》为迎神曲,《礼魂》为送神曲,中间九章为“九歌”正文。但多数人的意见,以“九”为虚数,同意汪瑗《楚辞集解》、王夫之《楚辞通释》之说,认为前十章是祭十种神灵,所祭的十种神灵,从古代人类宗教思想的渊源来考察,都跟生产斗争与生存竞争有密切关系。十种神灵又可分为三种类型:
(1)天神──东皇太一(天神之贵者)、云中君(云神)、大司命(主寿命的神)、少司命(主子嗣的神)、东君(太阳神);
(2)地祇──湘君与湘夫人(湘水之神)、河伯(河神)、山鬼(山神);
(3)人鬼──国殇(阵亡将士之魂)。有人认为,在上述十种神灵里面,篇首“东皇太一”为至尊,篇末“国殇”为烈士,都是男性;其余则是阴阳二性相偶,即东君(男)与云中君(女),大司命(男)与少司命(女),湘君(男)与湘夫人(女),河伯(男)与山鬼(女)。《九歌》原来的篇次,也基本上是按照上述的关系排列的,今本《东君》误倒(闻一多《楚辞校补》)。
从《九歌》的内容和形式看,似为已具雏形的赛神歌舞剧。《九歌》中的“宾主彼我之辞”,如余、吾、君、女(汝)、佳人、公子等,它们都是歌舞剧唱词中的称谓。主唱身份不外三种:一是扮神的巫觋,男巫扮阳神,女巫扮阴神;二是接神的巫觋,男巫迎阴神,女巫迎阳神;三是助祭的巫觋。所以《九歌》的结构多以男巫女巫互相唱和的形式出现。清代陈本礼就曾指出:“《九歌》之乐,有男巫歌者,有女巫歌者;有巫觋并舞而歌者;有一巫倡而众巫和者。”(《屈辞精义》)这样,《九歌》中便有了大量的男女相悦之词,在宗教仪式、人神关系的纱幕下,表演着人世间男女恋爱的活剧。这种男女感情的抒写,是极其复杂曲折的:有时表现为求神不至的思慕之情,有时表现为待神不来的猜疑之情,有时表现为与神相会的欢快之情,有时表现为与神相别的悲痛与别后的哀思。从诗歌意境上看,颇有独到之处。
朱熹曾评《九歌》说:“比其类,则宜为三《颂》之属;而论其辞,则反为《国风》再变之《郑》、《卫》矣。”(《楚辞辩证》)同是言情之作,而《九歌》较之《诗经》的郑、卫之风,确实不同。但这并非由于“世风日下”的“再变”,而是春秋战国时期南北民族文化不同特征的表现。郑、卫之诗,表现了北方民歌所特有的质直与纯朴;而《九歌》则不仅披上了一层神秘的宗教外衣,而且呈现出深邃、幽隐、曲折、婉丽的情调,别具一种奇异浓郁的艺术魅力。
男女之情并不能概括《九歌》的全部内容。作为祭歌,由于它每一章所祭的对象不同,内容也就有所不同,如《东皇太一》的肃穆,《国殇》的壮烈,便与男女之情无涉。《国殇》是一首悼念阵亡将士的祭歌,也是一支发扬蹈厉、鼓舞士气的战歌。它通过对激烈战斗场面的描写,热烈地赞颂了为国死难的英雄,从中反映了楚民族性格的一个侧面。
《九歌》是以娱神为目的的祭歌,它所塑造的艺术形象,表面上是超人间的神,实质上是现实中人的神化,在人物感情的刻画和环境气氛的描述上,既活泼优美,又庄重典雅,充满着浓厚的生活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