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Dasiyue
中国古代周朝宫廷兼管音乐行政、音乐教育和音乐演出的机构。据《周礼·春官·大司乐》载,这个机构的官员和乐师有固定名额,多至1463人,各有专门职司。其人员及职司如下:
(1)大司乐──音乐的最高官职,总管音乐行政、乐制、各种典礼音乐的制定和实施、贵族的音乐教育、乐工的训练和管理等等。又名“大司成”。官阶为中大夫,共 2人。
(2)乐师──歌舞的总教习和总指挥。包括:大乐正(官阶为下大夫)4人,乐正(官阶为上士)8人,小乐正(官阶为下士)16人,共28人。
(3)大胥──乐工的总监督,并管理人事及学生学籍,有中士4人;小胥──演奏时监督乐工,并管理考试事宜,有下士8人。
(4)大师、小师──盲人,担任训练乐工及指挥合奏。大师有下大夫2人,小师有上士4人。
(5)瞽矇──盲乐师,担任乐器的演奏及唱歌。包括:上瞽(官阶为上士)40人;中瞽(官阶为中士)100人;下瞽(官阶为下士)160人,共300人。
(6)眡瞭──瞽矇的副手,有上士40人,中士100人,下士160人,共300人。
(7)典同──掌管乐器制造、修理和调律,有中士2人。
(8)磬师──教授及演奏钟、磬,有中士4人,下士8人。钟师──教授及演奏钟、鼓,有中士4人,下士8人。笙师──教及奏各种管乐器,有中士2人,下士4人。镈师──演奏军乐,有中士2人、下士4人。
(9)韎师、旄人籥师──执舞器的舞师。韎师兼管东南民族的音乐舞蹈,有下士2人。旄人掌管西南民族的音乐舞蹈,有下士4人。籥师──有中士4人。
(10)籥章──吹籥,有中士2人,下士4人。(11)鞮氏──掌管“四夷”(四方的少数民族)音乐,有下士4人。(12)典庸器──保管及陈设乐器,有下士4人。(13)司干──保管及发送舞器,有下士 2人。(14)府、史、胥──职员,共125人。(15)徒──工役或学工,共610人。男舞师有定额者16人,无定额者多人。以上有定额人员共1463人,无定额者不计。
在这个庞大的机构中,除少数官阶为中大夫、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为较低级之贵族外,绝大多数是通晓乐舞的乐师、舞师及低级职员、工役,属于农奴阶级,或由农奴提升的。鞮这些人员中,氏、旄人、韎师分别掌管边疆少数民族的音乐舞蹈,可见这时各民族音乐文化的交流已较频繁,宫廷贵族的典礼音乐中也引进了外族音乐。
大司乐也是音乐学校。在周朝,贵族的政治生活及日常交际,都不能离开“礼”、“乐”,所以在贵族教育中,诗、书、礼、乐是主要的内容,并称“四术”。贵族子弟必须到“辟邕”去学习音乐和舞蹈,由大司乐官署教授以“乐德”(统治阶级的音乐美学)、“乐语”(实际所需的诗歌)、“乐舞”(典礼仪式中的歌舞)。从13岁到20岁循序渐进地学习各种歌舞礼仪。《礼记·内则》载:“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二十而冠,始学礼,可以衣帛,舞《大夏》。”并且规定了一年四季的学习程序以及其他学习制度。包括考选、入学、升学、毕业、奖惩等等。对于乐师的训练也有规定。演习礼乐时,周王要亲自率领贵族大臣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