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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规律

大量随机性现象在整体上表现出来的必然联系。

自然界、社会和思维过程中的现象是多种多样的,按每一单个现象是否具有必然性来划分,可以归结为两大类:一类现象的单个客体的行为既是必然的,又是偶然的,单个客体运动的必然性通过偶然性表现出来,就这种客体在一定条件下必然发生或必然不发生而言,是确定性的现象;另一类现象的单个客体的运动和状态是偶然的,而在大量重复中则表现出必然性,就这种客体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发生或可能不发生而言,是非确定性的现象。随机事件是在总体上相同的条件下以一定频率出现的非确定性现象。统计规律是随机事件的整体性规律,它不是单个随机事件特点的简单叠加,而是事件系统所具有的必然性。

概率是统计规律理论的基本概念,它反映着随机过程的本质特征,表征一个随机事件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即该事件在过程的多次重复中出现的频率。如某随机事件在 m次过程中出现n次,则它的概率为n/m。必然事件的概率为1,不可能事件的概率为0,随机事件的概率介于二者之间。统计规律所反映的是大量随机事件在过程的多次重复中的概率分布,反映着各种随机过程和随机变量的相关函数。统计规律的理论和方法在现代科学中得到了普遍的应用,形成了统计力学、统计物理学、统计生物学、统计经济学等许多新的学科。

反映随机性现象规律性的统计规律与反映确定性现象规律性的动力学规律有性质的不同,二者不能互相取代或互相归结。同时,统计规律与动力学规律也有联系。统计的决定论是决定论的一种形式,在某种情况下,也可以把动力学规律近似地看作是统计规律的特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