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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甫湜(约777~约830)

唐代散文家。字持正。睦州新安(今浙江建德附近)人。元和元年(806)进士,授陆浑(今湖南嵩县东北)县尉。仕至工部郎中、东都判官。

皇甫湜与李翱都是韩愈的学生,与韩愈处于师友之间。李翱发展了韩文平易的一面;皇甫湜则发展了韩文奇崛的一面,他在《韩文公墓铭》中也主要推崇韩文的这一面。《答李生书》三篇,是皇甫湜文论的代表作,其中反复论辩了“奇”与“常”在文章中的关系与作用。他说“夫意新则异于常,异于常则怪矣;词高则出于众,出于众则奇矣。”认为新鲜的思想见解和高超的语言艺术,就是不平常,不一般,在常人看来就显得“奇”、“怪”。又说:“夫文者非他,言之华者也,其用在通理而已,固不务奇,然亦无伤于奇也。”指出文采原是表达义理的艺术形式,不必片面追求异常出众;但异常出众的艺术也不会损害表达义理,不必反对。所以他所谓“奇”、“怪”,是指内容的新见和形式的独创。但由于过分强调“奇”的作用,便导致了刻意求奇、反伤自然的流弊。皇甫湜在《顾况诗集序》中赞扬顾诗“骏发踔厉,往往若穿天心,出月胁,意外惊人语,非寻常所能及,最为快也”,可见他的诗论与文论是一致的。

《新唐书·艺文志》著录《皇甫湜集》 3卷。今传《四部丛刊》本《皇甫持正文集》6卷,文30多篇,系据宋刊本影印。他不长于诗,《全唐诗》仅收其《题浯溪石》1首。事迹见《新唐书》本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