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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主主义论

毛泽东阐述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和策略的主要政治著作。1940年1月发表于延安《中国文化》创刊号上,后多次印行单行本。全文共15节,分别论述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经济、政治和文化问题。在政治思想方面主要论述了中国革命的发展阶段、性质、领导权和国体、政体等问题。

关于中国革命的发展阶段问题,毛泽东指出中国社会是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革命的进程必须分两步走,第一步是民主主义的革命,第二步是社会主义的革命。这是性质不同的两个阶段,只有经过民主革命阶段的胜利,才能进一步实现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任务。放弃后一阶段的任务或混淆两个阶段的任务都是错误的。

《新民主主义论》书影

在革命的性质问题上,毛泽东认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和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中国的民主主义革命已不再属于旧范畴的民主主义革命,而是中国式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这种革命彻底打击帝国主义,它不为帝国主义所允许,却为社会主义所允许,为社会主义国家和处于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国际无产阶级所支持。因此,这种革命不再是旧的资产阶级革命,而是无产阶级社会主义世界革命的一部分。

在革命领导权问题上,毛泽东认为中国资产阶级具有革命性和妥协性的双重特点。中国近代历史表明,他们不可能充当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领导者,五四运动后的中国无产阶级已经成为觉悟的独立的政治力量。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领导者,只能是中国的无产阶级及其先锋队──中国共产党。

关于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国家构成和政权组织,毛泽东认为它只能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联合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产阶级、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小资产阶级是决定国家命运的基本力量,而无产阶级则是领导力量。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一方面和旧形式的、欧美式的资本主义共和国相区别,另一方面也和苏联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共和国相区别,是过渡的第三种形式的国家。新民主主义的政权构成形式是民主集中制。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国体和民主集中制的政体构成了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

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科学地论述了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社会进行革命斗争的基本问题,系统地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批驳了国民党的一个主义、一个国家的谬论,是中国共产党人运用马克思主义分析和解决中国革命具体问题的典范。它为中国人民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奠定了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