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fangzhixue
[外文]:local topology
研究方志的产生和发展、性质和类别、特征和功能、编纂理论,以及整理和利用的学科。方志学名词,最先由中国梁启超于1924年提出。
发展简史清代以前,有关方志的理论很零碎,为方志学萌芽时期;清代是方志学形成时期;自中华民国至今是方志学进一步发展的时期。
修志理论的萌芽宋代以前有关修志的论述很少,东晋《华阳国志》序提到书契有“五善”(达道义,章法戒,通古今,表功勋,旌贤能)。唐代《元和郡县图志》自序提及书志有“收地保势胜之利”,以“佐明王扼(制)天下”的功能。宋、元、明代有关修志的论述增多,如南宋景定年间的《建康志》序对志书提出了比较全面的要求,说:郡有志,不仅要了解地方物产、查验岁月灾祥,明白地利和地势,而且要了解人文方面衣冠、礼乐、风俗的好坏,从而收到表人才、考民力、建军备、察吏治,以及由古今是非得失中,起到为后世劝鉴的作用。明代的《句容县志》序、《泉州府志》序、《猗氏县志》序等,一反过去方志属于地理书的传统,提出志书属于史的见解。
方志学的形成清代是中国历史上修志的极盛时期,方志学也在实践中逐步形成。明末、清初顾炎武的《天下郡国利病书》、《肇域志》,顾祖禹的《读史方舆纪要》,开创了综合利用和研究地方志的先例。同时顾炎武在《营平二州史事序》中对编修方志提出了比较系统的见解,为后代修志指明了方向。
乾隆、嘉庆时期,修志成风,名家辈出。探讨方志学方面的专论也应运产生。他们在总结前人和积累自身经验的基础上,展开广泛的讨论,形成了以戴震为代表的纂辑派(又称地学派),和以章学诚为代表的撰著派(又称史学派),两派争论的焦点是地理沿革和地方文献孰重孰轻的问题。
纂辑派治学严谨,对地理及其沿革和其他名物、典章,考订精核,详注出处,以资取信。这是可取之处。以水系、山脉为主考察郡县建置,不同于过去《汉书·地理志》以来以郡国为主而求其山川的做法,是戴震独到的见解,也是他编写《汾阳志》的经验总结。然而纂辑派主张修志“贵因不贵创”,把主要功力用于对往事的考核、纂辑,产生厚古薄今的倾向。
撰著派的章学诚,除参加修志实践外,还写出《修志十议》、《方志立三书议》、《州县请立志科议》、《方志辨体》等重要专论,对方志的性质、作用、源流、体例和编纂方法等,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形成理论体系,成为清代方志学的代表。他的理论主要概括为一性、二用、三书、四体和四要等几个方面。一性,指志书属史的性质,他认为“志为史体”、方志“乃一方之全史”。二用,指方志有裨社会“风教”和“为国史取裁”的两种政治作用。三书,指方志应具有“志”、“掌故”、“文征”三种形式和内容,其中“志”是主体,内容包括纪、图、表、考(政略)、列传等;“掌故”内容包括政府的吏、户、礼、兵、刑、工六个部门的档案资料;“文征”内容包括地方文献,如奏议、论说、诗、赋等。后两者作为两翼与“志”相辅而行。“三书”之外的资料,则作为“丛谈”(如轶事、琐语、异闻等)附于书末。章学诚的“三书”之说,解决了修志中的著述与记注(资料的搜集与整理)的矛盾,是对修志事业的一个重要贡献。四体,指方志要像史书体例一样,设纪、谱(表)、考(书)、传四种体裁记述各方面的内容。四要,指“简、严、核、雅”,即志书中的内容和文字要求简明、典雅、真实,体例要求严谨。
另外,章学诚还主张地方行政机构设立志科;修志人员除具备史家的才、学、识外,还应具备史德(秉笔直书,不为私情和偏见所左右);对资料要“巨细毕收”,以防遗漏;成书时要“博而能断”,以定取舍;还要辨体,即处理好省、府、州、县志之间的分工与联系。
章学诚的理论提高了志书在当时的地位,对后世的影响很大。但他重人文、轻自然,尊礼教、薄工艺的指导思想,又使方志的发展受到了局限。
清末,孙治让总结出修志总例6条:纂辑、测绘、校雠、采访、检查案牍和缮写。
方志学的发展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对方志学的研讨取得了长足的进展,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方志的性质。普遍指出章学诚“志”即“史”说法的不足,如谭其骧在《关于编修地方志的两点意见》(1982)中指出,章学诚的方志乃一方之史的说法不可取,详细列举了地方志和地方史的不同。现在已有愈来愈多的人认为方志是综合记载一定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自然的书籍。
(2)修志的内容和方法。多主张注重有关国计民生的内容,贯注科学成就。如傅振伦在《中国方志学通论》(1935)中说:修志要“略古详今,侧重现在”,“博采详志,注重实用”,“广辟类目,注重科学”;黎锦熙在《方志今议》(1940)中强调,修志要按“时代所需”、“勿泥体裁”。
(3)方志的功能。指出方志有“正人心”、“敦风尚”、“垂治规”等政治作用,在资源考察、地方建设、旅行指导、乡土教材等方面也有用;并提出方志可发社会之隐微,可存前代未登正史之人物,可统摄遗文佚事,可窥见经济状况之变迁,可了解文化升降之迹,可与其他史事互证等,而有助于治史者。
(4)整理古方志。编纂了多种方志目录,如朱士嘉《中国地方志综录》(1835、1958)、张国淦《中国古方志考》(1962)、瞿宣颖《方志考稿》(1930)、中国科学院北京天文台《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1985)等。类编了地震、天文、农业等方志专题资料,如《中国地震资料年表》(1956)、《中国天文史料汇编》、《五百年来我国旱水涝史料》、《上海地方志物产资料汇编》、《辽宁农业史资料汇编》等。
(5)结合编修当代方志,对方志学进行了广泛的探讨。1981年中国地方史志协会(1985年改名中国地方志协会)的成立,1983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原名中国地方志小组,1956年筹建)的恢复,有力地促进了探讨工作的深入。
研究内容方志学研究的对象是方志,研究的内容如下:
(1)方志的产生和发展。研究方志是什么时候产生的,怎样产生的,以后在各个历史阶段是如何发展的,以了解并掌握它的发展规律,明了今后的发展方向。
(2)方志的性质和分类。研究方志的性质、方志学的属性,以及它与邻近学科的关系;研究方志有哪些种类,划分的依据和不同种类之间的关系,以正确认识方志,更好地进行研究和利用。
(3)方志的特征和功能。研究方志自身具有哪些特征,这些特征是由什么所决定的,具有什么功能,如何发挥这些功能,以有效地为现代社会服务。
(4)方志的编纂理论。这是方志学研究的中心内容之一。包括研究方志编纂目的、原则、体例、方法,以及工作条件和步骤,从而给实际工作以正确的指导。
(5)方志的整理和利用。研究整理和利用的原则、标准和方法,包括方志目录的编制,内容的评价,专题史料的汇辑,志书的校辑和重印,国内外资料的交流等,以古为今用,充分发挥方志的功能。
性质关于方志的属性问题,历来有不同意见。长期以来,方志一直被认为是地理书;自清代章学诚以后,方志属于历史学的观点占据了统治地位,至今不少人仍认为:方志属于历史学范围,方志学具有历史学性质。以戴震为代表的地理学派的主张,在今天也得到一些人的赞同,认为方志是历史地理文献,方志学是历史地理学的一部分。另有个别人提出方志学“属于行政管理学的一部分”。争论至今未断,目前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方志学来自地理学、历史学,但是它的发展已超出地理学和历史学,成为一门独立的综合性学科。
与相邻学科的关系方志学的研究内容决定了它与很多学科有密切的联系。
方志学与地理学、历史学关系最密切。方志中记述的自然现象和人文现象,大多与地理学有关;地方志史属于历史学的范围,志书中的许多史料也属于历史学的范畴。
与政治学关系密切。历代编修方志,都没有脱离当时的政治需要,特别是宋代及其以后,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府专设机构进行修志的事实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再从方志记述的内容看,一般都涉及当地的世家大族、社会集团、政权机构和政治制度等。
与经济学关系密切。古志虽有不重视经济的倾向,但仍然保留了不少这方面的资料,有些还是正史书籍中所没有的。它是研究中国古代经济情况的一个重要资料来源。就编修方志的需要而言,很重要的一条是要反映当时当地人民的经济生活和关系。
与考古学有关系。古志中一般列有古迹志,金石志;近代的志书中也详载本地区的考古发掘的成果。这些记载,为考古发掘提供了线索和原始资料;考古发掘又可验证方志记载的正确与否。
与自然科学关系密切。方志中保存了大量自然科学史料,有很多是一般史书中所没有的。这方面已挖掘了一些,出了很大的成果,但是更大量的工作有待深入,更多的方面有待开拓。
方志学还与教育学、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语言学等有关。
- 参考书目
- 梁启超:“清代学者整理旧学之总成绩──方志学”,《东方杂志》,第21卷第18期,1924。来新夏主编:《方志学概论》,中华书局,北京,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