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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伤

作战时敌人武器直接或间接所致的损伤以及战争环境所造成的某些损伤,如冷(冻)伤等。这里所指的“作战时”,包括战争期间的进攻、防守、值勤、放哨等各种军事行动;所谓“敌人武器”,包括作战时敌人使用的各种武器:火药武器、燃烧武器、化学武器和核武器等;所谓“间接致伤”,指轰炸或炮弹爆炸使房屋、工事、壕沟倒塌而致的撕裂伤、挤压伤等。至于其他非战斗性损伤,即使是武器伤(自伤或他伤),也不应列为战伤,尽管它与战伤在处理方法上是相同或相似的。据此,下列损伤或损害不应列入战伤:战时发生的意外事故,如翻车引起的机械性创伤,枪支走火或自伤引起的火器伤,意外着火引起的烧伤,以及中毒等。

战伤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因为,世界上局部战争几乎从未间断过,大型战争也发生过多次。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战争还不会完全消灭,而只要有战争,就会有战伤,就需要对战伤进行有效的救治。

战伤(主要指火器伤)是特定条件下所产生的创伤,其临床病理过程和救治技术在许多方面与平时创伤是一致的,但也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伤员成批发生。战时伤员多成批发生,战时环境又不稳定,部队流动性大,因此治疗方法不可能按平时那样进行。

(2)伤情复杂。战争中,特别是现代战争中,杀伤武器种类繁多,威力大,投射物速度快,火力密度和射击精度高,这使战伤变得更为复杂、严重、广泛、多发,而且复合伤也随之增多。

(3)伤道感染严重。高速投射物击穿人体后,不仅使伤道周围组织破坏,甚至可使远离伤道的组织发生损伤,而且可将衣服碎片、泥土等污物带入伤道,使伤道发生污染,加之战时难以及时施行外科处理,故较平时创伤更易发生严重感染。

战伤分类

根据对战伤救治工作的需要,常从不同角度对战伤进行分类。

按致伤武器和致伤因素可分为:

(1)冷武器伤,指利刃或锐利的尖端的武器(如刀、剑、戟等)所致的损伤。

(2)火器伤,指用火药作动力来发射的武器(如枪、炮等)所致的损伤。

(3)其他战伤,如燃烧性武器所致的烧伤,低温环境下所致的冷伤,冲击波所致的冲击伤,化学武器所致的化学伤,核武器所致的放射损伤等。

按伤道形态可分为:

(1)切线伤,指投射物沿体表切线方向通过,致使出入口连在一起,形成一沟槽状伤道的损伤。

(2)反跳伤,指动能较小或已近耗尽的投射物,击中人体后被弹回,形成出入口集中于一点的损伤。

(3)盲管伤,指投射物穿入体内后,因能量耗尽而存留于体内,形成只有入口而无出口的损伤。

(4)贯通伤,指动能大的投射物贯通身体,形成既有入口又有出口的损伤。

按体表是否完整可分为:

(1)开放性损伤,指体表完整性遭到破坏的损伤。

(2)闭合性损伤,指体表完整的内脏或皮下损伤。开放性损伤中,依穿入体内程度又可分为穿入伤(指利器或投射物穿入体表所致的损伤)和穿透伤(指利器或投射物穿透体腔所致的损伤),其对应者称为非穿入伤和非穿透伤。

按负伤部位可分为头颈、胸部、腹部、骨盆、脊柱、上肢和下肢等部位损伤。

战伤的分级救治

由于战时伤员数量大,野战环境下安全、设备、供水、供电和交通等都难以得到保证,因此不可能将伤员留在作战区附近治疗,也不可能象平常那样,自始至终由一个救治机构完成,而必须把一个伤员的全部治疗过程,从时间上、距离上分开,由从前到后配置的许多救治机构分级进行,并且做到相互衔接和前后继承。可以说,分级救治是战时环境与伤员救治之间相互矛盾的产物,也是伤员后送与救治之间有机结合的统一过程。

为了保证分级救治的质量,必须明确各级的救治任务和医疗范围,遵守统一的处理原则,以保持救治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清创术

火器伤伤道内经常聚积有大量失活或坏死的组织、血块、异物和污染的细菌。这些物质是血液循环所不能达到的地方,也是细菌生存、生长和繁殖的适宜场所,因此不利于伤口的愈合。为此,需采取手术的方法充分消除坏死或失去生机的组织、血块和异物,控制伤口出血,尽可能将已被污染的伤口变为清洁的伤口,为伤口的尽早愈合创造良好的条件,这就是清创术。

由于清创需赶在感染发生以前进行,因此清创时间以伤后6~8小时为宜。可是,这时不易将失活组织与正常的健康组织区别开来。所以,除一些特殊部位(头皮、面部、手和会阴等)外,一般在清创后不作初期缝合,以免因坏死组织和细菌存留而发生感染。

对于已发生感染的伤口,通过切开排脓等措施尽早控制感染,以促使伤口早日愈合。

对于伤口较清洁、无内脏损伤的小块软组织伤以及无心脏大血管损伤、骨折或开放性气胸的胸部小贯通伤,可不作清创。

若在早期进行清创术有困难,可在有效抗生素控制下,将手术延至伤后12~24小时进行。发生休克的伤员,应在伤情稳定后再行清创。

术前应尽早控制出血,纠正水电解质或酸碱失衡,做好伤口及周围皮肤的准备。清毒范围要充分。对于严重污染的伤口,术前用无菌等渗盐水和纱布球擦洗,清除其中的污物。麻醉选择要适当。上腹伤可用臂丛神经阻滞麻醉;下肢伤采用氯胺酮静脉复合麻醉,条件允许时可采用腰麻或硬膜外麻醉;腹部伤和骨盆伤时多选用气管内插管全身麻醉。

手术时沿肢体长轴或皮肤张力线切开扩大伤口,以充分暴露伤道。尽可能彻底切除一切失去生机和坏死的组织,特别是肌肉。清除伤道中的血块、碎骨片、组织碎屑和异物。接着,用温热的无菌盐水冲洗创腔,除去细小异物和碎片,然后在创腔内用纱布疏松填充,以确保引流充分,外加厚层敷料包扎。如前所述,除面、手、外阴等少数部位外,一般不做初期缝合。四肢骨、关节伤口和大块软组织伤,清创后要用夹板或石膏固定,使伤部充分休息,以促进其愈合。

伤口清创后约过3天,毛细血管已有明显的再生,并开始形成肉芽创面。对于肉芽新鲜的创面,无大量渗液或脓液,周围无明显肿胀,对合时无明显张力或压缩者,在清创后4~7天可作延期缝合。伤口有感染时,先切开排脓,用 3~5%高渗盐水纱布湿敷,每4小时更换一次。发现有坏死组织时,可在分界线处轻揉分离切除,再用高渗盐水纱布湿敷1~2天,创面变得新鲜时即可作延期缝合。

若因感染或后送而延误了延期缝合的时机,则可在以后作二期缝合,伤后8~14天缝合者,称为早二期缝合,手术方法与延期缝合基本相同;伤后15天或更晚缝合者称为晚二期缝合,此时因纤维组织增生形成硬结,故缝合前先将硬结切除,修剪创缘,然后缝合新鲜的组织创面。

战伤的其他救治

除了分级救治和进行清创外,战伤救治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火线抢救和自救互救。火线(杀伤区、染毒区)是战伤救治工作的开始,及时准确地进行火线抢救,不仅能直接抢救伤员的生命,而且为以后各级的救治打下良好的基础。在火线,除由连、营卫生人员搞好火线抢救外,更要广泛开展战斗人员间的自救互救工作,其主要内容有包扎、止血、固定、防窒息和搬运等急救技术。

(2)积极防治休克。休克是战伤常见的严重并发症之一,在整个救治过程中都要密切注意。对失血性休克的伤员,应及时补充血容量。在团和师救护所,若无条件输注足量的血液和血浆代用品,可快速输注大量的平衡液。

(3)处理多发伤。发生多部位伤或多脏器伤时,应先作紧急手术,接着做对后期疗效有重大影响的手术,然后再做一般手术。术后的重伤员,需留治一段时间,待伤情稳定后再后送。

(4)分类后送。伤员后送是指伤员在救治机构之间的流动,是为了实现分级救治所必需的手段。通常,一个伤员要通过救治-后送-救治的几次反复,才能得到较为完整的治疗。在一般情况下,要用主要力量抓伤员的救治,当伤员过多,伤情过重而本级不能施行救治,或战斗情况紧张时,则需迅速组织后送。后送前,先要做好分类工作,根据伤情确定急救、留治、后送及其次序。后送时,应注意选择适于伤情的工具,要以上级前接为主,与下级后转相结合,并需采取保证安全后送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