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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一统志

中国清王朝敕修的全国性区域志。自元代开创编纂“一统志”以来,明代本于《大元大一统志》(已佚)编出《大明一统志》,清代又本于明志且详于明志编成此书。

康熙二十五年(1686)开始编纂,乾隆八年(1743)《大清一统志》首次成书,计342卷。乾隆四十九年(1784)续修成书,共500卷。道光二十二年(1842)完成三修,计560卷,另附目录2卷。道光三修本,因纂修始于嘉庆十六年(1811),记事又以嘉庆二十五年(1820)为下限,故又名《嘉庆重修一统志》。三修本首为京师(今北京,图1);

图1 《大清一统志》卷首图2 《大清一统志》中皇舆全图

次为统部,有直隶(今河北及辽宁部分地区)、盛京(今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蒙古、青海、西藏等24个统部;朝贡各国附录于后。各统部先有图、表,继以总叙,再以府、直隶厅、州分卷。府及州各列一表,下统所属诸县。列有疆域(图2)、分野、建置沿革、形势、风俗、 城池、 学校、户口、田赋、税课、职官、山川、古迹、 关隘、 津梁、堤堰、陵墓、祠庙、寺观、名宦、人物、 流寓、 列女、仙释、土产等25门。内容丰富,考订较为精详,是研究中国历史地理及清代政治、经济、文化的重要参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