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乡县衙
内乡县衙,位于河南省内乡县城东大街,是目前中国唯一保存最完好的封建时代县级官署衙门建筑群,享有“天下第一衙”的盛名。内乡古名郦邑、郦县、菊潭县,自秦代起开始设县,直至清代。因处于战略要地,所以此地知县可官至五品。始建于元朝大德八年(1304年),后历经明、清多次维修和扩建,逐渐形成规模宏大的官衙式建筑群。现内乡县衙建筑为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正五品知县章炳涛主持营建,占地2万平方米。县衙原有厅堂房舍260余间,现保存下来有117间,基本保留了清代县衙的主要布局和结构,比较完整地呈现出古代衙署的配置和建筑特色。1996年,内乡县衙由国务院公布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内乡县衙严格按照清代地方官署规制建造,符合“坐北朝南、左文右武、前朝后寝、左尊右卑”的传统礼制。现存建筑沿中轴线和东西辅线分布,中间为照壁、宣化坊、大门、大堂、二堂、三堂、后花园,两侧为吏、礼、户、兵、刑、工六科房和花厅、库房、监狱等。
照壁位于县衙最前面,中间浮雕“犭贪”,以警示官员不要贪赃枉法。照壁对面是宣化坊,坊的南面上书“菊潭古治”,北面刻“宣化”二字。每逢初一、十五,知县就在宣化坊下宣讲圣谕,教化百姓。
大堂是县衙的主体建筑,为县令审理重大案件、举行重大典礼的地方。堂前有宽阔的月台,堂内雕梁画栋,大堂悬挂“内乡县正堂”金字大匾。匾额下为知县审案暖阁,阁正面立一海水朝屏风,上挂“明镜高悬”金字匾额,下放三尺法案,案上置文房四宝和令箭筒。
县衙内各建筑功能十分明确,如六科房位于大堂前甬道两侧,是县衙的职能办事机构。二堂是知县处理一般案件的场所,三堂则是其日常办公之处。三堂左右花厅为县官及其家眷起居生活的地方。
内乡县衙内还保存有一批珍贵文物,包括县官审案时用的三尺法案、清咸丰皇帝的圣旨、宣讲圣谕广训的招牌、审讯用的刑拘、县官们的生活用品以及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的彩色画像等。1984年,内乡县衙被辟为国内唯一的县衙博物馆,展示其中珍存的文物。
内乡县衙对研究我国古代县级政权职官设置、机构职能、司法审判和衙门建筑规制以及衙门文化,有较高的历史和文化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