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百科大全 |

伦理学

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即关于道德的科学。亦称道德学、道德哲学或道德科学。

词源

在中国,“伦”、“理”二字,早在公元前8世纪前后的《尚书》、《诗经》、《易经》等著作中已分别出现。“伦”有类、辈份、顺序、秩序等含义,可以被引申为不同辈份之间应有的关系。“理”则具有治玉、分别、条理、道理、治理等意义。公元前 4世纪的孟轲在《孟子》一书中说,远古之时,人们“逸居而无教”,近于禽兽,他很担心这种状况,于是“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孟子所说的“人伦”,就是指“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他认为,父子、君臣、夫妇、长幼和朋友之间的亲、义、别序、信是最重要的五种人伦关系或道德关系。伦理二字合用,最早见于秦汉之际成书的《礼记》:“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者,通伦理者也”。大约西汉初年,人们开始广泛使用“伦理”一词,以概括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原则和规范。由于中国古代哲学,始终把自然观、认识论、人生观和伦理观融为一体,因而未能形成独立的伦理学学科。先秦时期的《论语》、《孟子》和秦汉之际的《大学》、《中庸》、《孝经》等,在一定意义上都可以被看作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伦理学著作。宋明时期所谓的“义理之学”(见理学),也可以说是研究道德的伦理之学。但“伦理学”这个名称,却是19世纪以后才开始在中国广泛使用的。

在西方,“伦理学”一词出于希腊文媍τησs,含有风俗、习惯、气质和性格等意义。《荷马史诗》中的媍τησs,原是一个表示驻地、驻所的名词。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从气质、性格的意义上,首先使它成为一个形容词ετηιΚσs,赋予其“伦理的”、“德行的”意义。后来,他又构造了ετηιΚε一词,即伦理学。西方最早以伦理学命名的书为《尼各马可伦理学》。据说这本书是亚里士多德的儿子尼各马可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讲稿和谈话整理而成的。

对象、任务和方法

在伦理思想史上,由于不同时代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变化和人类对于道德现象认识的不断深化,道德作为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在不同时期的不同思想家那里,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规定。

旧伦理学

在古希腊罗马时期,苏格拉底和柏拉图都把至善作为伦理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并强调四大品德(见四主德)之一的“智慧”。亚里士多德认为,伦理学是研究人们的行为及品性的科学,或者说是研究人的道德品性之科学。伊壁鸠鲁(见伊壁鸠鲁和伊壁鸠鲁学派)认为,伦理学所研究的主要问题,是人生目的和生活方式,强调伦理学是研究幸福的科学。与伊壁鸠鲁学派对立的斯多阿学派,从强调义务出发,认为伦理学是研究义务和道德规律的科学。公元前 1世纪的罗马思想家M.T.西塞罗,把他的伦理学著作称为《义务论》,并将古希腊的伦理学称为道德哲学,赋予伦理学以新的意义。在近代,人们对伦理学的对象更有不同的理解。他们分别认为:伦理学是研究人生目的的学问;是研究善和恶的学科;是研究人的行为、道德判断和评价标准,研究道德价值的科学;是研究理性原则和规律的科学;是关于情感意志的科学;是研究道德语言的科学等等。所有这些关于伦理学研究对象的看法,都是围绕着道德问题提出的。除了把伦理学看作是纯理论抽象的道德哲学的观点外,大多数伦理学家都承认研究的目的是为寻找和建立一种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和培养有道德的人的理论。他们或多或少地涉及到伦理学的对象和任务问题,但都没有作出科学的界说。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把道德作为社会的、历史的现象进行研究,但不是简单地描述这些现象,而是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指导下,研究道德现象中带有普遍性和根本性的问题,揭示道德的社会实质和发展规律。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必然形成复杂的社会关系,其中必然包括道德关系;它受着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即生产关系或经济关系的制约。道德是在一定的经济关系基础上形成的社会意识形式之一;在阶级社会里,它主要受一定的阶级关系的制约。人类社会的道德现象包括道德活动现象、道德意识现象以及与这两方面有密切关系的道德规范现象。所谓道德活动现象,主要指人们的道德行为、道德评价、道德教育、道德修养等个人和社会、民族、集体的道德活动;道德意识现象指个人的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以及各种道德理论和整个社会的道德意识;道德规范现象一般指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应当怎样或不应当怎样的行为原则和规范,是调整人和人之间关系的伦理要求或道德准则。这种原则和规范体现于由经济关系所决定的各种社会关系之中,并通过一定的传统习俗和生活方式表现出来。它一旦经过伦理思想家们的概括,又成为道德意识现象的一个部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强调全面研究道德现象,揭示道德现象的本质、作用和发展规律。它不象旧伦理学那样,只研究道德现象的某一部分或某一方面,也不是只陈述某些“道德事实”和“行为表现”,更不是单纯分析某些道德语言的逻辑结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使命是从实际的道德现象出发,给这些现象以规律性和规范性的概括,从理论形态和行为准则上再现道德,使伦理学成为真正的科学。它既不是一种纯粹的理论科学,也不是一种单纯的应用科学。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依据党性和科学性相统一、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社会道德和个体道德相统一等原则,把伦理学的主要任务具体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揭示和论证道德的社会本质及其发展的客观历史过程,即从道德同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社会上层建筑和其他社会意识形式的辩证关系,揭示道德的根源、本质和社会职能,并通过全面考察各种道德类型及其相互关系,揭示各类道德,尤其是共产主义道德形成和发展的历史必然性和客观规律性,为解决各种具体道德问题奠定一般理论基础,为现实的道德生活提供根本性的指导依据。

(2)概括并阐释共产主义道德的规范体系,即在考察历史和现实的基础上,着眼于现实的最高价值标准和更高社会形态对全体成员的道德要求,提炼共产主义道德的原则,规范以及其他道德行为准则,并按其内在联系,构成严谨的理论和规范体系。同时通过广泛深入的传播、教育等途径,使这些社会性的法则或规则转化为个人自觉的道德意识和行为。

(3)探讨共产主义道德的构成和培养共产主义新人的途径,在总结先进人物高尚品德和成长过程的基础上,探讨共产主义新人的人生观、道德理想和个人的道德教育、道德修养、道德评价等,正确阐释这些方面所涉及的理想和现实、个人和集体、必然和自由、行为和环境、理智与情感、目的与手段、动机与效果等理论问题,为培养大批具有共产主义品德的新人提供理论基础和正确途径。

(4)批判剥削阶级道德及其伦理思想,引导人们发扬革命的高尚道德;批判地继承历史上一切优秀的道德传统和良好的习俗,帮助人们自觉抵制和清除剥削阶级的道德习俗的影响。

核心问题及解决途径

考察人类全部伦理思想的发展历史,特别是考察历史上各种伦理学说的演变和相互间的斗争,主要会涉及到道德的本质、起源和发展,道德水平同物质生活水平之间的关系,道德的最高原则和道德评价的标准,道德规范体系,道德的教育和修养,人生意义,人的价值和生活态度等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和解决,都必然涉及到道德与利益的关系问题,这是伦理学的基本核心问题。

道德与利益的关系问题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1)道德是怎样产生的,是起源于现实社会人们的经济利益,还是起源于上帝或者某种理念?道德的作用是什么,它与人们的经济利益和物质生活关系如何?历史上的伦理思想家们,由于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形成了不同的伦理学派别。一般说来,持唯心主义哲学观点的伦理学派,总是从唯心主义认识论或宗教神学的世界观出发阐述道德问题,强调道德乃至人们的道德意识决定或制约着人们的经济利益和物质生活。持唯物主义哲学观点的伦理学派,则往往从唯物主义认识论和人们现实的物质利益出发解释道德现象,在不同程度上强调经济利益或物质生活对道德的制约作用,并以人们的实际经验或感官需要论证和检验自己的道德理论。历史上这两种伦理学派的思想家们,都因在社会历史观上没有摆脱历史唯心主义的束缚,而未能正确地解决这一问题。

(2)道德的最高原则,按其实质来说,究竟是以个人利益为基础,还是以社会整体利益为基础?道德的功能在于调整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其中最主要的是个人和社会、个体和整体之间存在的各种利益关系。这是决定各种道德体系、道德规范和道德内容的最高原则,也是决定各种道德活动的依据以及道德理想的标准。

在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产生以前,对于道德如何调整个人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的矛盾问题,存在着几种对立的理解。一种理论强调个人的享乐、强调满足个人的物质欲望,认为幸福就是道德,把道德同人的感官快乐和个人利益等同起来,忽视或否认社会整体利益。另一种理论强调社会、国家或整体的利益,提倡为社会、为国家、为整体尽自己应尽的义务。还有一种折衷的理解,即合理利己主义的观点,主张在满足个人利益的基础上才满足大多数人的利益,或者主张从对他人的爱中来满足自己的欲望,这种主张归根结柢仍是把个人利益置于社会整体利益之上,认为个人利益是唯一现实的基础。社会中人们的利益关系是历史地变化着的,在道德和利益的关系上,不能一概认为凡是强调利益决定道德的思想就是进步的,反之就是反动的。同样,也不能简单地认为凡是强调阶级的、整体的、社会的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思想都是进步的,反之就是反动的。只有在实现了无产阶级专政和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整体利益已不再是虚幻的情况下,一切主张集体的和整个社会的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思想,才必然是进步的;一切主张个人利益高于社会整体利益,把个人利益置于社会整体利益之上的思想,才必然是落后的。

伦理学的历史

人类伦理思想的产生和发展,有着自己相对独立的历史。从整个伦理思想史看,主要有三种不同的发展形式:

(1)中国古代的儒家伦理思想传统,以“仁”为核心,以孝为主要内容,重视个人品德修养,把修身与齐家、治国、平天下联系起来;

(2)从古希腊罗马到现代西方的伦理思想,形成了以强调个人幸福,即人的至善为特点的伦理思想传统;

(3)发生在古代埃及和印度的伦理思想,它以探讨人生意义和人的精神生活为主要内容,并往往与宗教相结合,从中贯彻着宗教诫律的要求,得到宗教势力的强力支持。

中国伦理思想传统

中国是世界上文明发达最早的国家之一,它以“文明古国”和“礼仪之邦”著称于世,有着极为丰富的伦理思想遗产。以儒家为代表的封建地主阶级的伦理思想体系,在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里,一直居于统治地位,成为以维护宗法等级制度为最终目的的具有民族特色的伦理思想传统。中国伦理思想的一个传统特色,是它一开始就和政治、哲学思想紧密结合在一起,宋明以后,理学家们更是力图把哲学和伦理学融为一体,使哲学成为道德哲学。

发展线索

中国伦理思想的发展,大体可分为3个阶段:

(1)中国伦理思想的发端以及封建伦理思想取代奴隶主阶级伦理思想的阶段。它历经夏、商、西周至春秋战国,世称先秦时期(前21世纪~前 211年)。殷商时代已经出现了一些道德概念。西周初年,周公姬旦提出了以“敬德保民” 为核心的伦理思想, 同时有了“孝”、“悌”、“敬”等维护等级制度的道德规范或范畴,从而为中国伦理思想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到春秋战国时,在伦理思想上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由孔子所始创经孟子、荀子等人发展和完善的儒家伦理思想,基本上反映地主阶级的长远利益。以墨子为代表的墨家所提出的墨家伦理思想,反映小生产者的道德要求。以老子和庄子为代表的道家伦理思想,强调“返朴归真”,主张无为、无欲,反映了社会大变动时代,一小部分没落或失意阶级、阶层消极、出世的心理。以商鞅、韩非等人为代表的法家,强调人各“自为”,认为人和人之间都是一种“计数”关系,否认道德的社会作用,代表着地主阶级激进派的利益。整个先秦伦理思想,涉及到道德的起源、人性的善恶、道德的最高原则、道德评价的标准以及道德同利益的关系等一系列伦理学的重要问题,它是中国古代伦理思想发展的一个高峰。后来出现的各种伦理学说,几乎都可以从这一时期的伦理思想中找到理论原型或思想渊源。

(2)封建伦理思想的发展、演变、成熟以至没落阶段。从秦汉、魏晋、隋唐和宋元明清,到1840年鸦片战争,长达2000余年。这一阶段中的秦汉时期是中国封建阶级伦理思想进一步发展巩固和系统化的时期。随着封建中央集权制的建立和封建经济的发展,儒家伦理思想占据了统治地位。董仲舒提出的天人感应说在道德中的运用,使这一时期占主要地位的伦理思想带上神学目的论的色彩;“三纲五常”成了封建社会中永恒不变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孝”、“忠”等封建道德得到进一步强化;三纲领八条目的确立,使“修身”成为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础和基本原则,“自天子以至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见秦汉伦理思想)

魏晋时期,社会动荡,战争频繁,国家长期分裂,地主阶级道德要求与其实际行为日益严重背离,再加上佛教的传入和玄学(见魏晋玄学)的盛行,使以儒学为正统的封建道德发生了动摇,在思想界出现了试图越出儒家道德的关于名教与自然关系的讨论,提出了品德与才能到底那个更为重要的有关才性问题(见才性之学),享乐主义的思想也在这一时期泛滥起来,并在《杨朱篇》中得到了反映。(见魏晋伦理思想)

隋唐时期,中国封建社会再次统一。在伦理思想上,表现为儒、道、佛三家互争短长、相互吸收和逐渐融合。封建地主阶级思想家们,一方面极力排斥佛教思想,另一方面则或明或暗地“窃取”了佛教有关自我修养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补充和丰富儒家的伦理思想,巩固它在封建社会中的正宗地位。(见隋唐伦理思想)

宋元明清时期,是封建地主阶级伦理思想从成熟到僵化并日益转向衰落的时期。以程颢、程颐、朱熹为代表的程朱学派,为了进一步维护封建统治,建立了一套以理为最高范畴的庞大而精致的伦理思想体系。以陆象山、王阳明为代表的陆王学派,建立起以“致良知”和“知行合一”为主要内容的“心学”,试图更有效地维护没落的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明代中叶以后,随着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封建地主阶级的“三纲五常”、“忠孝节义”以及“存天理,灭人欲”的道德教条和伦理原则,受到一部分具有启蒙意识的思想家的揭露和批判。从此,封建地主阶级的伦理思想开始走向衰落。(见宋元明清伦理思想)

(3)中国资产阶级伦理思想的形成和发展阶段。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国家。中国的资产阶级思想家在西方资产阶级伦理思想的影响下,提出了既不成熟也不彻底的自由、平等、博爱和世界大同、天下为公等伦理思想,以取代封建道德学说和伦理纲常,在中国近代伦理思想史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从1919年五四运动开始,中国进入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历史时期。随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和中国革命实践的发展,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在中国逐步发展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毛泽东伦理思想,使中国伦理思想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主要论题

中国的伦理思想家们长期以来侧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探讨和争论,从中体现了中国伦理思想的传统特色:

(1)关于道德的根源和本质,其中包括道德的起源、道德同物质生活的关系、人性的善恶、名教与自然以及道德评价的根据等问题。中国古代思想家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各种不同的观点和理论。坚持唯物主义哲学立场的思想家一般都从自然和经验出发解释道德现象,认为人们的道德水平受物质水平制约,或者认为道德现象是从自然的“天”产生的,人性的善恶不是先天神授而是后天形成的,道德评价的标准不在内心而在社会的利益等等。相反,唯心主义的思想家往往把有意志的、神秘的“天”看作是道德的根源,把“天理”说成是指导人们行为的唯一的、绝对的、永恒的依据,认为人的善恶本性都是天赋的,否定人们的感觉经验特别是物质利益对道德的作用。

(2)关于道德的最高原则问题。先秦时期所谓的“义利之争”,以及发展到宋明时期的“理欲之辩”,是关于道德最高原则的争辩。儒家强调“义”重于“利”,把仁义看作是最高的道德原则,并以此为核心,建立一套完整的规范体系;墨家主张“兼爱”、“交利”,强调“义利并重”,法家强调赏罚,注重耕战,重利贱义;道家宣扬无为、尚朴,主张超脱一切义利。

(3)关于道德修养问题。这是中国伦理思想的一个重要特色。在中国伦理思想中,“修己”和“治人”、“修身”和“治国”是密切联系的。与此相关,人生究竟有什么意义,也成为伦理学家们所关心的问题。

西方伦理思想传统

西方伦理思想从古希腊罗马起到现代,几经演变,出现过众多庞杂的学说、理论,形成了完全不同于东方伦理思想的传统。综观西方伦理思想的发展,各种伦理学说从其体系结构上看,大致可分为 3类:

(1)实践的或规范的伦理学。认为伦理学是通过研究道德现象,向人们指出应当遵循什么样的行为规范,履行什么样的义务。这种伦理学重视实际的应用,往往分离出一些具体的应用伦理学,如各种职业伦理学。

(2)理论的或纯粹的伦理学。这类伦理学说重视探讨道德理论,往往和哲学本体论交织在一起,认为伦理学就是道德哲学,就是对善恶所作的纯哲学的思辨,一旦涉及具体行为规范和准则,就会失去伦理学作为道德哲学的意义和尊严。

(3)分析的伦理学。这是20世纪以来在英美颇为流行的伦理学,即“元伦理学”。这类伦理学说既不以经验的、历史的方法研究伦理学,也不重视经验或历史叙述的理论概括,更不提出具体规范。它的突出特点在于,试图从逻辑和语言学方面对道德概念和判断进行分析。

发展线索

西方伦理思想的发展的线索,按社会的变迁,可分为古希腊罗马、中世纪、近代和现代 4个阶段:

(1)古希腊罗马伦理思想。公元前6世纪以后,随着古代科学的兴起和希腊社会各阶级之间的斗争,尤其是奴隶主阶级内部民主派和贵族派之间斗争的深化,不少思想家的眼光逐渐从自然界转向人自身。智者普罗泰戈拉的名言“人是万物的尺度”,反映了当时人们对自身的地位和价值的认识。苏格拉底和他的学生柏拉图,从唯心主义的理念论出发,探讨了“至善”问题,建立了理念论的道德理论体系。亚里士多德综合了前人的伦理思想成果,正式使用了“伦理学”这一名称,并把它作为一门学科。他继承和发展德谟克利特等人的伦理思想,建立了一个以城邦整体利益为原则的比较完整的幸福论伦理思想体系。在希腊化时期,出现了具有自然主义倾向的伊壁鸠鲁学派和带有理性主义倾向的斯多阿学派的伦理思想,前者把快乐和幸福作为人生追求的目的,后者要求人们遵循自然法则而过一种合乎理性的禁欲主义的生活。二者斗争十分尖锐。

(2)中世纪神学伦理思想。由于封建专制主义和教会神权的统治,超自然主义的基督教伦理学在整个欧洲中世纪占绝对的统治地位。A.奥古斯丁首先为神学伦理思想奠定了理论基础。后来由意大利经院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改造了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伦理思想,使中世纪神学伦理思想系统化、理论化。

(3)西方近代伦理思想。随着欧洲资本主义的兴起,伦理思想逐渐从神学的禁锢下解放出来。资产阶级的思想家们,从发展资本主义的要求出发,在伦理思想上,强调满足个人的需要和利益,深入地探讨了人的价值、人的尊严和自由、善的本质、道德评价的根据等问题,并以不同的方式提出了调解个人和他人,个人和社会利益关系的道德原则。这一时期所出现的各种反映资产阶级利益和要求的伦理学说,如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的利己主义道德理论,19世纪英国的J.边沁、J.S.密尔的功利主义思想,I.康德从先验理性出发的自律伦理学,G.W.F.黑格尔的整体利益原则,L.费尔巴哈的幸福论等,在西方伦理思想中都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影响。

(4)现代西方伦理思想。19世纪中、后期,特别是20世纪以来,出现了西方资本主义的高度发展和它所带来的种种复杂的社会问题、新的科学技术革命以及两次世界大战,使西方伦理思想在探讨的对象和理论方面都出现了许多变化。现代西方伦理学派庞杂,观点多变,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种主要思潮:一种是受实证科学影响较大的元伦理学或分析伦理学流派,包括直觉主义伦理学、情感主义、语言分析伦理学派等,主要流行于英、美国家。它撇开现实的道德问题,侧重研究道德语言的意义、功能及有关道德判断和规范理论的逻辑证明问题,带有形式主义的特征。另一种是主要流行于欧洲大陆国家的受人文科学影响较大的、常被分析伦理学家斥为形而上学的流派,如存在主义等等。它以人为主体,着重讨论人的境况、命运和出路,排斥人的理性,而诉诸感情或直觉,其主要特征表现为非理性主义,并常常堕入悲观主义。还有一种是沿袭基督教神学伦理思想传统的思潮,包括新托马斯主义、新正统派伦理学等。它们有的虽然也打着“尊重科学”和“关心人”的旗帜,但实际上仍然是把善的本质、道德的起源以及道德评价的最高标准最终归之于上帝,鼓吹人只有通过信仰上帝,才能得到彻底的拯救。

主要论题

在西方伦理思想的发展过程中,伦理学家们主要围绕以下几个问题进行探讨,建立起不同的伦理思想体系,反映了人们对于自身道德关系的认识逐步深化的过程,体现了西方伦理思想的传统特色。

(1)什么是善?如果说人们可以认识至善,那么,这种善的本质又是什么?一些伦理学家注意到善或至善同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关系,重视并强调道德与利益、道德与幸福的关系。另一些伦理学家则往往从上帝的意志、先验理性和人的主观意识中寻找善的来源和本质,从而这样或那样地抹煞或否认道德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关系,表现出彻底的唯心主义倾向。关于善或至善的研究,在西方也被称为善论或道德价值论。不同的伦理学派和伦理学家,对什么是至善的回答是各不相同的,有的伦理学家把知识或智慧作为至善,有的把幸福作为至善,有的把仁爱作为至善,还有的把荣誉、权力作为至善,等等。此外,还有一种以自我实现为至善的理论,这种理论,常常表现为多元论的价值观。

(2)什么样的行为是正当的?什么样的品性才是符合道德的?在评价人们的行为和品性时,应以什么为标准?在生活中,应该履行什么样的义务?怎样通过训练和教育,使人们的品行合乎道德?解决这方面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看待和处理个人与社会、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的矛盾。一些伦理学家强调满足个人的欲望,否认或抹煞人的行为应该受社会整体利益的制约;另一些伦理学家强调义务的重要,强调对社会和他人应负的责任。由于主要涉及到义务问题,所以在西方又称为德论或义务论。

以上两方面的问题,在西方伦理思想史上往往交织在一起。因为当人们评判一个人的行为或品质时,总是要隐蔽地或公开地根据某些在他们心中已经树立的善的标准,即善的既定价值。从这个方面看,伦理学常常被称为价值科学;而人们探讨善恶价值时,也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试图影响人们的行为。在这种意义上,伦理学往往被人们称为规范科学。但是,由于人们研究价值或研究至善的目的,在于使人们有一种理想的道德品质,同时也在于用至善这一目标去影响和规范人们的行为。所以,西方伦理学家们一般都把19世纪以前的传统伦理学称之为规范伦理学。

20世纪以来的西方伦理思想表现出一种与传统伦理学不同的非规范主义倾向。一部分伦理学家否认伦理学的规范特点,仅仅把道德概念的意义分析和对道德判断的逻辑探讨作为自己的任务,并把自己的伦理学称为“元伦理学”或分析伦理学。另一部分伦理学家既反对伦理学的规范要求,也漠视所谓至善的价值,只强调纯客观地描述道德现象,强调对人的境况和命运进行先验的、人本主义的描述,探讨人怎样获得真实的存在、怎样超越。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形成和发展形成和发展过程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随着马克思主义的形成而形成的。19世纪初,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经济斗争和政治斗争的日益尖锐。无产阶级为了清除剥削阶级旧道德和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对工人阶级道德面貌的腐蚀,培养大批无产阶级新人,迫切需要新的道德理论。马克思和恩格斯适应这种需要,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出发,创立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见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是在批判各种非无产阶级的道德理论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19世纪中期,资产阶级思想家B.鲍威尔、M.施蒂纳等人宣扬了许多错误的道德观点,对工人运动产生了极坏的影响。同时工人运动中的机会主义者如H.克利盖(1820~1850)、E.杜林等人,也拼命地鼓吹资产阶级人性论,宣扬抽象的平等,否认道德的阶级性。为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道德化的批判和批判化的道德》、《反对克利盖的通告》、《反杜林论》等著作中,对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作了明确的阐述。之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随着无产阶级革命实践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列宁、毛泽东等人从不同的方面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理论。(见列宁伦理思想、毛泽东伦理思想)

意义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产生,在伦理学领域中,产生了前所未有的革命变革。这主要表现在:

(1)与以往的一切旧的伦理学不同,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不是建立在上帝、理性和抽象的人性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针对那种把人的本质看作是抽象的人的本性的理论,明确地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看,道德不再是凌驾于整个社会之上的东西,而是由经济基础所决定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历史上的各种道德的发展和更替,归根结柢都是依据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的,因而道德本身也是一种有规律的社会现象,从此,以道德为对象的伦理学最终从唯心主义的历史观的羁绊中解放了出来,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

(2)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克服了以往一切伦理思想的局限,强调在阶级社会中道德有阶级性。旧伦理学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用各种不同方法或手段,宣传道德的超阶级性和全人类性。因而,他们的道德理论最终都必然成为与现实相脱离的不真实的理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强调,任何道德都不是抽象的、超时代的,而是历史的、具体的,一切阶级道德都是为一定的阶级利益服务的。在阶级社会中,当然也存在某些人类共同的道德因素,如社会公共生活的一般规则,但从总体上说,最终都不可避免地打上了阶级的烙印。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即在阶级完全消灭以后,全人类共同的道德才有可能产生。

(3)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特别强调人类生活的道德实践在伦理学理论中的意义。马克思主义以前的伦理思想家们,往往否认道德实践的重要性,或者把道德实践仅仅理解为个人的道德活动。他们并不理解,全部道德理论都不可能从人们的头脑中突然产生,它只能从人们的道德实践活动中、从人和人之间的现实关系中概括和总结出来,同时还须由实践检验,并随着人类社会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因此,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强调道德原则和规范转化对人的品质的重要意义,强调伦理学不仅传授道德知识,更重要的是使人们身体力行。

伦理学与相邻学科的关系

伦理学与哲学以及其他邻近的学科有着密切的联系。

伦理学与哲学

哲学是伦理学的理论基础。一定的世界观、历史观对一定的伦理原则和道德学说有着直接的制约和指导的作用。不同的甚至对立的世界观和历史观,也常常导致不同的甚至对立的伦理学说。历史上伦理思想常常与哲学思想同步发展,道德认识不但要受哲学思想的制约,而且还往往同哲学结合在一起,在有些思想家那里,二者是密不可分、融为一体的。但是,伦理学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又有其相对独立的意义。伦理学所研究的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现象领域,主要揭示社会道德关系的性质及其发展的规律性。它不仅有着自身的特点,而且也有作为一门学科存在的性质和价值。

伦理学与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美学

伦理学与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美学等也有着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的关系。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美学都把道德纳入自己的研究范围。伦理学研究人类社会历史中的全部道德现象,而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美学等,只研究道德现象的一部分,而且它们着眼的角度也不同。教育学涉及的主要是品德教育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过程中的某些客观规律;社会学在这方面关注的是社会道德面貌、风尚习俗以及婚姻、家庭中的许多道德问题;心理学,特别是社会心理学,总是把人的道德情感、道德意志作为重要的研究内容;美学涉及的是人的行为和心灵的崇高。

伦理学与教育学的关系尤为密切。伦理学关于人们的行为规范和道德观念、情感、意志、活动等研究成果,为教育学的德育理论提供可靠的根据。在这个意义上说,没有伦理学研究,就不可能使德育成为真正的科学。教育学有关社会教育和教育的客观过程等方面的研究,有助于伦理学中的规范教育、理想教育的研究。

伦理学和心理学都研究人的行为动机,但伦理学主要从道德品质上考察人的心理现象,对心理学特别是社会心理学的研究有一定帮助;心理学则揭示和提供人的行为动机和性格等心理现象的本质,为伦理学的研究提供必要条件。

伦理学与美学的关系和善与美的关系是相一致的。善和美、恶和丑往往有着内在的、有机的联系。一切社会现象,人的一切行为,从一定意义上说,既有美学的,又有伦理学的意义。

趋势和展望趋势

化理学是一门古老的学科,又是一门万古常新的、有着广阔前途的学科。伦理学的发展,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变化,与科学技术乃至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与其研究对象的演变,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文化在突飞猛进,新的技术革命在不断发生,人类的物质文明正在并将继续大幅度地提高,客观上要求人类的精神文明,包括人们的道德生活和伦理学说,有着相应的发展和进步。同时,随着社会本身的发展,道德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将日益增强。这预示着以道德为研究对象的伦理学在整个科学和社会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将进一步加强。

未来发展的特点

伦理学未来的发展,将会出现如下特点:

(1)伦理学的理论体系在分化和综合、对立和融通中更加成熟化和科学化。一方面,人类通过实践使自己的道德认识日益深化和具体,从而促进伦理学知识形态的不断演化和更新。另一方面,科学文化的迅猛发展,将提供大量信息材料,有助于伦理学知识形态的发展和完善。建立在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基础上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将集人类道德思考和伦理学说之大成,发展成更加系统、完整和严密的科学理论体系。

(2)伦理学的研究领域不断扩大,研究内容不断丰富。随着人类社会实践的发展,尤其是科学技术在广度和深度上的扩展和深入,新的研究领域不断开拓,新的问题不断提出,伦理学也将发生程度不同的反响。比如,随着科学技术向宏观方面的发展,出现了人和周围的自然环境、地球、宇宙关系中的道德问题,这就相应地产生了环境伦理学、生态伦理学、宇宙空间伦理学等等。科学技术在微观方面的深入,如试管婴儿的出现,必然带来一系列新的道德问题,需要从理论上给予回答,由此也将形成相应的伦理学说。在职业伦理学方面,随着新的技术革命引起产业结构的改变,社会分工和劳动组织、行业在新的条件下发生的变化,也将不断分化出新的职业伦理学科。这一切,都推动着伦理学在形式和内容上向多方向、多层次方面发展。

(3)伦理学的社会价值不断提高,具有日益重要的实践意义和广泛的实用性。整个人类社会在不断发展和进步,伦理学在总的趋势上必然向着统一、综合的方向发展,逐渐成为代表社会普遍利益的特殊表现形式。社会的进步无疑会促进社会中个人的进步,人们在体力和智力方面发展的同时,也将产生在道德上发展自身的需要。科学的伦理学,正是在引导和帮助人们培养高尚的道德品质,形成崇高的道德境界,造就道德上的完善人格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参考书目
    恩格斯:《反杜林论》第1编第9、10、11章,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2。列宁:《青年团的任务》,见《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60。Α.И.季塔连科主编,黄其才等译:《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1984。William K.Frankena, Ethics, Prentice-Hall,Inc., 1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