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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首

汉语字典里属于同一偏旁的部目。东汉许慎作《说文解字》,以小篆为主,分析字形的结构,把具有同一个形旁的字归在一起,称为一“部”,全书共分为 540部,开始是“一”部,最后是“亥”部。每部把共同所从的形旁字列在开头,这个字就称为部首。如玉、山、人、水、木等都是部首。

自许慎创立以形旁编排文字的方法以后,这种方法千百年来一直为编纂字书的人所采用,只是分部的多寡有所不同。梁代顾野王(519~581)作《玉篇》,分为542部,明代梅膺祚作《字汇》,则减为214部,张自烈作《正字通》,清代编《康熙字典》,都跟《字汇》相同。不过由篆书变为隶书,由隶书变为楷书,字形笔画的结构改变很大,有些独体字就很不好归部,如年、及、也、丸等一些不好定部的字,在字典里只好另立检字表,以便检查。

以前字书的分部是根据篆书的写法来制定的,如果按照楷书的写法来分部,有些形旁就要有增有并,如从“火”与从“灬”的,从“心”与从“忄”的,从“人”与从“亻”的,从“手”与从“扌”的,就应当各分为两部。《新华字典》的 《部首检字表》分为189部, 比《康熙字典》的214部少25部,这样的改变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