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
创建圆弧,也已指定圆心、端点、起点、半径、角度、弦长和方向值的各种组合形式绘制圆弧。
二、访问方法
1、单击功能区:默认标签→绘图面板→圆弧。
2、选择菜单:“绘图(D)”→圆弧(A)。
3、单击绘图工具栏中的圆弧按钮。
4、输入ArC或别名A。
三、提示列表
命令区将显示以下提示:
指定圆弧的起点或[圆心(C)]:指定点、输入C或按回车键以开始绘制一条直线、圆弧或多线段的切线。
四、说明
单击功能区的“默认标签”→“绘图面板”→“圆弧下的箭头”,弹出绘制圆弧列表,如图1所示,绘制圆弧的方法有11种。
图1:画圆弧的方式
AutoCAD系统有如下规定:
1、从起点到终点逆时针方向画弧;
2、夹角为正值时,按逆时针方向画弧;夹角为负值时,按顺时针方向画弧;角度值以度为单位。
3、弦长为正值时,绘制一小段圆弧(小于180°);弦长为负值时,绘制一大段圆弧;
4、半径为正值时,绘制一小段圆弧(小于180°);半径为负值时,绘制一大段圆弧;
五、举例
绘制两段圆弧,其中,圆弧1起点为(70,240)、过点(50,250),终点为(10,240),圆弧2与圆弧1相切,切点为(10,240)、终点为(10,210),如图2所示,操作步骤如下:
命令:A→回车;(输入圆弧命令的别名A)
ARC指定圆弧的起点或[圆心(C)]:70,240→回车;(给定圆弧1起点)
指定圆弧的第二个点或[圆心(C)/端点(E)]:-20,250→回车;(3点画弧的第2点)
指定圆弧的端点:-10,240→回车;(3点画弧的第3点)
命令:回车;(重复圆弧命令)
ARC指定圆弧的起点或[圆心(C)]:回车;(圆弧2的起点与上一个圆弧1的末点重合,且画两圆弧会相切)
指定圆弧的端点:-10,210→回车;
图2:绘制圆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