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Ciwenli
[外文]:Ulrich Zwingli (1484~1531)
茨温利,U.,瑞士宗教改革家。生于圣加伦州塔根堡山区威尔德豪斯村一富裕农家。父为村长。曾求学于巴塞尔、伯尔尼和维也纳等大学。1502年重返巴塞尔大学,在人文主义学者韦登巴哈门下深造,开始树立以《圣经》为最高权威的思想,反对天主教教会出售赎罪券。1506年获硕士学位,被封立为格拉鲁斯教堂神父。任职10年间,潜心钻研希腊文、希伯来文、圣经和古教父著作,与D.伊拉斯谟建立通信联系,并受到J.威克里夫和J.胡斯等人的影响。1513~1515年,他曾数次作为教皇雇佣军的随军神父到意大利作战。由于他公开抨击雇佣军制度和反对法国在瑞士招募雇佣军,招致嫉视,1516年被调至朝圣地艾因西德教堂任驻堂神父。他又针对朝圣陋俗,提出废除这类活动,其主张和讲道才能,深得人心。1518年当选为苏黎世大教堂的“民众神父”直至逝世。
当时,瑞士人文主义思想有较广泛的群众基础。人们渴望改革。要求政治上有更大程度的独立,经济上摆脱罗马教廷的剥削。茨温利在这种历史条件下,以苏黎世为中心,领导东北各州展开了宗教改革活动。1520年他放弃教廷俸金。1522~1525年他在苏黎世先后提出各种政治和宗教的改革主张,得到市民阶层和市议会的支持。1523年提出《六十七条论纲》,同天主教神职人员公开辩论,得到市议会和群众的拥护。他强调一切均应以圣经为依据,否认罗马教会的权威,反对出售赎罪券;主张得救唯靠信心,否定炼狱,废除教士独身制,解散隐修院并没收其财产,兴办学校,停止节期斋禁、将弥撒改为圣餐礼、取消主教制,教会牧师由信徒选举。他反对敬拜圣像,提出简化崇拜仪式,以讲道为中心。1524年4月茨温利在教堂和安娜·雷恩哈特结婚。此后几年内,巴塞尔、伯尔尼、圣加伦等许多州都进行宗教改革。在各市、州议会和群众的支持下,瑞士大部分州都归向新教。
1525年起,茨温利受到来自瑞士新教内部和国外路德派两方面的挑战。苏黎世的激进派不满足于茨温利保守的改革方案而与之决裂,形成再洗礼派。茨温利谴责再洗礼派以及与它有联系的农民战争,主张进行镇压。同时以马丁·路德和布更哈根为一方,茨温利与伊柯兰帕丢为另一方,对圣餐礼的解释发生分歧。前者强调耶稣设立圣餐礼时所说的“这是我的身体”(即后来的同体论);后者则强调“这表示我的身体”(即后来的纪念论)。两派于1529年在马尔堡举行辩论(史称马尔堡会谈),结果意见未能一致,使得改革派的分裂加深,力量削弱。此后忠于天主教的瑞士西南林区五州结成同盟,在奥地利的支持下,向苏黎世等新教各州联盟进攻。茨温利号召新教各州扩大联盟予以抗击,未果。1531年10月卡匹尔战役中改革派战败,茨温利阵亡,被天主教军分尸焚毁。
目前多数学者认为,茨温利的神学思想不是源自马丁·路德,而主要是受韦登巴哈和伊拉斯谟人文主义的影响以及他自己对圣经的认识。在反对天主教的教皇至上和滥用教权,强调圣经具有最高权威等方面,他和马丁·路德基本一致。但他认为路德的改革不彻底,还保留有中世纪天主教传统残余,如崇拜仪式、主教制等。茨温利主张凡圣经无明文规定的,均不足为凭。他倾向理性主义,在圣餐问题上和路德的神秘主义绝不妥协。他认为上帝的旨意是一切的根源,相信预定论,但主张在日常生活中应重视道德伦理,不像路德那样只强调因信称义而否定善行的功效,也不像J.加尔文那样走向双预定论。他重视实践,积极参予政治,争取和世俗政权合作实施改革。他认为教会是一切圣徒组成的团体,不局限于可见的教会,承认教外的义人和婴孩也能得救。在教政体制上,他主张民主选举与地方政权相结合,反对再洗礼派的极端民主倾向。其改教活动和神学思想对后世归正宗有一定影响。
茨温利死后,瑞士宗教改革的中心移至日内瓦,其思想和事业为J.加尔文所继承。他生前未及写出较系统的神学著述,身后也未形成独立的宗派。主要著作除《六十七条论纲》外,还有《始与终》、《真伪宗教评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