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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率调整

调整电力系统的频率,使其变化不超过规定的允许范围,以保证电能质量。频率是衡量电能质量的基本指标之一,是反映电力系统电能供需平衡的唯一标志。电力系统的负荷随时都在变化,系统的频率也相应发生变化。因此必须对频率进行调整。频率调整主要与有功功率调节和控制有关。因此,在实用上应将频率调整与电厂有功功率的控制、系统有功功率的经济分配和联络线功率控制结合起来,实现如下目标:

(1)维持系统额定额率(中国为50赫),不使其偏移超过规定的允许值(正常运行时,中、小容量电力系统允许频率偏差为±0.5赫,大容量电力系统为±0.2赫)。

(2)经济分配电厂和机组负荷,求得全系统燃料总耗量最低,降低网络损耗。

(3)控制联络线功率,防止过负荷,维持系统稳定运行。

(4)进行电钟和天文钟之间的时间差校正,保持电钟的准确度。

直接利用发电机组原动机调速器特性调频称为一次频率调整。它不需要自动频率调整装置,也不须进行人工调整,但当系统负荷变化幅度大时,频率变化范围会超过规定的范围。因此,实际运行中需辅以二次频率调整,即由手动或自动装置移动调速系统特性曲线的位置,进行频率的调整。在大型电力系统中,为了避免在频率调整过程中出现过调或频率长时间不稳定的现象,须指定主要频率调整厂和辅助频率调整厂。主要频率调整厂负责全系统的二次频率调整工作,一般是选择有调节能力的1~2座水电站承担。辅助频率调整厂只当频率超过某一规定的偏移范围后才参加频率调整工作,一般由少数几座频率低的火电厂承担。大容量高效率火电厂、核电站、径流式水电站带基荷,不参与频率调整。

为了随时维持电力系统合格的频率质量,还必须做好系统调度运行管理工作:编制准确的日负荷计划;在确保各电厂间机炉的经济运行、系统安全可靠性,并给主要频率调整厂留有足够调频容量的条件下,制定并下达各电厂的发电任务,保证主要频率调整厂能随时按规定调整系统的频率。

大电力系统之间的互联是电力系统发展的必然趋势。互联电力系统的频率调整比较复杂,可采取不同的调频方式:按频率的调整方式,按联络线交换功率的调整方式和按频率及交换功率偏移的调整方式。采用复杂调频方式的调频工作须通过调度自动化系统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