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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论

英国思想家J.洛克的主要政治著作,1690年出版。作者写作的目的是对英国1688年“光荣革命”进行辩护和理论总结。

全书分上、下 2篇,上篇撰于1681年,作者逐条批驳了保皇派思想家R.菲尔默在《论父权、国王的自然权力》(1680)一书中宣扬的“君权神授”和“王位世袭”说。下篇撰于1689年,在批判君权神授的基础上,系统地提出了资产阶级的政治理论。洛克用自然法学说和社会契约论阐述国家的起源和本质。他从虚构的自然状态出发,论证生命、自由和私有财产是人的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然权利,这种权利既合乎自然法,也合乎人性;为了保护人们依据自然法享有的自然权利,人们通过社会契约建立政府;最好的政府形式是由民选议会掌握最高权力的君主立宪制。在这种政府形式下,国家权力是分立的,立法权高于执行权和对外权,人民手中始终保留反抗暴政和重建政府的最高权力。

《政府论》为在英国建立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提供了理论依据,并对后来欧美资产阶级革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