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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主义

一种以个人为中心对待社会或他人的思想和理论观点。表现为利己主义、利他主义、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等形式。个人主义一词源于拉丁文individuum,意为不可分的东西、个体。古希腊哲学家普罗泰戈拉提出的“人是万物的尺度”的命题,是个人主义的一种重要表述方式。近代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思想家,如英国的T.霍布斯等,把个人主义普遍化为永恒不变的人性,并使之成为道德的主要内容和判断善恶的重要标准。19世纪德国的哲学家F.W.尼采等人,进一步使个人主义的理论观点系统化,把个人作为价值的基础和评价社会的唯一标准。

个人主义把个人与社会对立起来,一切从个人需要和个人幸福出发,反对统一的社会价值标准。个人主义发展到极端,就会为了个人利益而不择手段地损害社会和他人。个人主义产生和发展的现实经济基础是私有制。个人主义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作为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禁欲主义的有力思想武器,曾起过解放思想的积极作用。但它毕竟是私有制的产物,其消极作用是主要的,尤其是在资本主义制度完全确立以后,情形更是如此。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尽管消灭了个人主义产生的社会基础,但它的影响仍然存在。只有在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物质财富极为丰富,实现了按需分配,社会成员具有高度的共产主义自觉性的社会里,个人主义的影响才能彻底消失。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相对立,与整个社会主义社会的利益不相容,不断消除个人主义的影响,是共产主义道德的基本任务之一。个人主义与追求个人正当利益和需要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社会主义并不否定个人利益和个人需要,而是认为只有通过社会主义社会的整体利益,才能使个人利益得以实现和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