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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部

国家中央政府中的军事部门。通常隶属于政府首脑,负责掌管国防事务。

古代,许多国家设有掌管军事的官员,后逐步发展为专管军事的机构。17~19世纪,欧洲一些国家和美国先后设立了陆军部、海军部,分管军队事宜。20世纪初,由于战争和军队规模的扩大,为适应动员和组织国家各方面的力量,统一领导和指挥各个军种的需要,一些国家在中央政府设立了集中统一的军事部门。1919年,德国采用国防部这一名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大多数国家成立了国防部或类似机构。

中国古代很早就设有掌管军事的职官,如周朝的司马,汉朝的太尉等,在这些职官下设有专职助手或助理机构,隋朝始建兵部,形成掌管军事的部门。以后各朝皆因袭,但实际职权不尽一致。清末改设陆军部和海军部,分掌陆、海军行政。中华民国时期,国民党政府于1946年设立了国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4年9 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国防部,隶属于国务院。历任部长有彭德怀、林彪、叶剑英、徐向前、耿飚、张爱萍。现任部长秦基伟。

现代世界各国中央政府都设有军事部门,但名称、职权范围、 隶属关系和组织机构不尽一致。 在名称上,多数国家称国防部,加拿大称国防总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称人民武装力量部,坦桑尼亚称国防和国民服务部,瑞士称军事部,日本称防卫厅。在职权范围上,多数国家的国防部全面负责国防事宜,统管武装力量的建设和作战指挥;有的只负责指挥与管理军队;有的只负责军队的行政管理;有的仅负责军事方面的外交事宜。在组织上,一般设部长1人,副部长若干人,部长通常是内阁和国防决策机构中的重要成员,由文官或军官担任,有的由武装力量最高统帅──总统或总理兼任;部内一般设有参谋、武器装备研制发展、后方勤务等机关,有的还设有政治工作机关和其他咨询、协调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