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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库

狭义的数据库,就是在计算机系统中合理存放的相互关联的数据的集合,其目的是为了方便地充分利用这些数据。所以还必须有一专门的系统软件来对这些数据进行存取、管理和加工处理等,使数据尽可能不重复(最小冗余性 ),尽可能独立于使用它们的用户或应用程序(数据独立性),并能合理地为一个或多个用户或应用程序服务(数据共享性)。这样的系统软件称为数据库管理系统(DBMS)。对数据库的任何访问必须通过DBMS进行。由于DBMS与狭义的数据库实质上是不可分割的,人们就把这两者的有机组合称为数据库系统,又可称为数据库。这就是广义的数据库概念。

按数据库的地理分布是集中于一处还是分散在不同地域,可化分为集中式数据库和分布式数据库。按主要采用的数据库模型又可分为层次型、网络型和关系型 3大类数据库。按数据反映的信息性质及使用目的的不同,又有事实数据库,数值数据库,以及文献数据库、术语数据库和档案数据库等等。近来,数据库技术已运用于人工智能领域,如专家系统中已普遍采用的知识库。

由于数据库本身的特点和作用,DBMS应提供必要的数据操作能力,如定义、添加、删除和修改数据,检索具有指定性质的数据子集,并对之加工处理,由此给出新的,分析性或综合性的数据或数据集合。为了使用户和应用程序能方便地表达所需的数据集合,DBMS还应提供方便的有充分表达能力的查询语言,并有效地正确地完成查询的任务。

DBMS还必须随时检验完整性,即数据本身及各数据间应满足的条件、性质(称为相容性约束)。当多个用户使用同一数据库时,各用户需要的和允许使用的数据可能是不同的,DBMS应保证各用户的数据的安全保密性,且当他们同时使用数据库时,对数据提供保护,即正确的并发控制措施,以保证一致性。DBMS还应有必要的防护与恢复功能,以对付可能发生的故障。

一般的作法是利用现有的DBMS的功能,逐步将需用的数据规定方式装入计算机系统,以构成一狭义的数据库,它与生成它的DBMS一起就构成一个数据库系统,其内容和结构都可在DBMS功能允许的范围内变动;这提供了极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使数据库技术得到了日益广泛的应用。例如在情报检索中,人们可随时随地将收集到的信息存放入数据库,而当需要用到有关某人、某事或某物的信息时,可向数据库提出查询,DBMS就能将有关信息汇集起来,整理分析,给出一份报告,供用户使用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