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百科大全 |

邸店

唐代以后供客商堆货、交易、寓居的行栈的旧称。亦称“邸舍”、“邸阁”、“邸肆”、“邸铺”、“塌坊”、“塌房”。“邸”原是指堆放货物的货栈,“店”原是指沽卖货物的场所,东晋、南朝至唐初两者是有所区分的。但南朝时已有邸店联称。唐初以后,邸店除堆放货物外,也兼住商客。商客带着货物住进邸店后,邸店主人与牙人为商客作中间人,将货物卖出,或再购买货物。这样邸店又发展为客商交易的场所,具有仓库、旅舍、商店多种性质。邸店收取邸值(栈租)。由于获利丰厚,唐中期以后,贵族官僚和寺观也纷纷开设邸店,于是邸店大量涌现,在长安、洛阳等大城市的市场四周,少的有百余处,多者达三四百处。唐中叶以后,郊外乡村也出现有邸店。有些节度使甚至在关隘要道设邸店,强征行商商税。随着商业的发展,宋代许多城市都有邸店,南宋临安邸店大为兴盛。明代,政府曾将邸店官营,于两京设立塌房。以后,塌坊渐入勋戚、权贵之手。

参考书目
    加藤繁著,吴泽译:《中国经济史考证》第1、2卷,商务印书馆,北京,1963。郑克晟:《明代的官店、权贵私店和皇店》,《明史研究论丛》第1辑,江苏人民出版社,南京,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