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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使

唐代后期出现的地方军政长官,全称为观察处置使。

唐前期常由中央不定期派出使者监察州县,名称临时确定,并无定规。中宗神龙二年(706)置十道巡察使,二年一替。景云二年(711)置十道按察使,均非常置。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改置十五道采(一作採)访处置使(简称采访使),治所设于所部大郡,职如汉代之刺史,察访地方官政绩。以后,采访使逐渐由朝廷所遣的监察地方的特派员转变为刺史之上的地方行政官。天宝时,在设置节度使的地区,往往为节度使所兼任。安史之乱后,内地增置节度使或防御使。防御使不授旌节, 地位较低,常由采访使兼领。采访理州县,防御理军事,既为一人二任,则兼理军民。乾元元年(758)采访处置使改名观察处置使。防御及团练使往往由州刺史兼领,都防御使与都团练使则常由观察使兼领。观察使既无旌节,故地位低于节度使,唐代后期全国渐分至四十余道,大者十余州,小者二三州,重者为节度,次者称观察,并为地方军政长官,其僚属将校略少于节度使。由于观察地位低于节度,故对中央较为顺从,唐后期财赋所出的东南八道多为观察使所领,但也有自观察升格为节度的。

宋于诸州置观察使,无职掌,无定员,亦不驻本州,仅为武臣准备升迁之寄禄官,实系虚衔。辽在不置节度使的州设观察使司,以观察使领本州政务。金代以节镇节度使兼管本管内观察使事,主管本州民政。元代废。民国初年,改清朝之分巡、分守道为观察使,以后改称道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