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He Jingzhi
现代诗人。山东峄县人。1924年11月5日生。因家庭生活贫困,靠亲戚帮助,少年时代才得以在山东、湖北等地的中学和师范学校学习。1940年到延安,进鲁迅艺术文学院学习。抗日战争胜利后,随文艺工作团到华北,在华北联合大学文艺学院工作。
贺敬之在到延安之前就开始写诗和散文。40年代初在鲁迅艺术文学院学习期间,以少年时代的生活体验为素材,用自由体的形式,创作了不少新诗。其中一部分诗改题为《乡村的夜》,于1957年重新出版。这些诗记录了作者“对旧中国农村的悲惨生活的回忆”(《贺敬之诗选·自序》)。1941年他曾以艾漠的笔名在胡风主编的《七月》等杂志发表新诗(后有诗集《并没有冬天》收入《七月诗丛》,1951年9月由泥土社出版)。延安文艺座谈会以后,贺敬之在诗歌创作上注意向民歌民谣学习,从1942年到建国前夕的作品,选辑在诗集《笑》和《朝阳花开》(在《笑》的基础上整理出版的)中。这些作品,一部分是歌词,大部分采用传统歌谣的形式,带有明显的叙事性质。内容上,一是歌颂中国共产党和革命领袖,歌颂人民军队;另一是表现解放区光明的生活景象,劳动人民翻身的欢乐,以及他们参军支前、将革命进行到底的豪迈气概。
1945年,根据40年代初流行于河北阜平一带的“白毛仙姑”的民间传说,鲁艺集体创作了歌剧《白毛女》,文学剧本由贺敬之、丁毅执笔。在此之前,贺敬之曾写作秧歌剧《栽树》、《周子山》(与水华、王大化、马可合编)等,为《白毛女》的创作作了准备。《白毛女》描写恶霸地主黄世仁,以逼租为名,强迫佃户杨白劳在他女儿喜儿的卖身文契上按下手印,抢走喜儿,杨白劳悲愤绝望自尽身亡。喜儿在黄家备受摧残凌辱,后在女佣张二婶帮助下逃出虎口,在深山野洞过着非人的生活,直到家乡解放。《白毛女》通过这一传奇性故事,深刻地表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农村的基本矛盾。歌剧成功地塑造了喜儿、杨白劳,以及地主黄世仁、狗腿子穆仁智的艺术形象。情节的传奇色彩,对人民群众愿望和理想的强烈表现,使作品富有浪漫主义精神。《白毛女》是新歌剧创作的一座里程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贺敬之的创作以新诗为主。作品数量不多,但创作态度严谨且大多有较高的水平。他这个时期的诗歌创作有篇幅相对短小的抒情诗,大抵是对生活中具体见闻而发。如1956年的《回延安》,以“信天游”的形式,抒写对延安朴素而深沉真挚的情感。《桂林山水歌》和《三门峡歌》,则在对自然景色的独特感受中,寄托对祖国河山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热情。代表贺敬之这一时期创作成就的是长篇政治抒情诗,即《放声歌唱》、 《十年颂歌》、 《雷锋之歌》、《西去列车的窗口》以及写于1976年10月以后的《中国的十月》、《八一之歌》等。这些作品,都从比较开阔的角度去反映时代生活的重大问题,并以在生活中思考提炼的带有哲理色彩的思想作为构思的线索。其中,《放声歌唱》(1956)和《雷锋之歌》(1963)是代表作。前者生动真切地揭示50年代前期广大群众在新生活面前强烈的幸福感和自豪感,从历史的进程上描绘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形象,表达了群众对党的衷心热爱。后者则试图站在时代的高度,从历史发展趋向上,去阐发雷锋这一新人出现的意义。在这些长篇政治抒情诗中,诗人的斗争经历、见闻、知识,被调动起来构成有艺术个性的形象,编织成色彩鲜丽的生活画面,并与奔放的激情的抒发交融在一起。这些作品大都采用“长句拆行”的“楼梯式”,但注意吸取中国民歌和古典诗歌的营养,对这一形式加以改造。他注意运用人民群众熟悉的语言、比喻,讲究诗的含蓄,把自由体的灵活开阔与诗行排比对称,音律的和谐统一起来,形成开阔与细致、豪迈与深情、深刻思想与感情的流动相结合的特色。
主要诗歌集有《笑》(1951)、《朝阳花开》(1954)、《乡村的夜》(1957)、《放歌集》(1961年初版,以后多次再版,所收作品有增删)、《雷锋之歌》(1963)、《贺敬之诗选》(1979)等。
贺敬之历任中国作家协会、中国戏剧家协会理事,戏剧家协会书记处书记,文化部副部长,中国共产党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