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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战争

使用核武器进行的战争。它以核武器为主要毁伤手段,其特点是战争的规模、突然性和破坏性将比常规战争空前增大。

自从1945年美国在日本的广岛、长崎投下两颗原子弹以后,其他一些大国也相继研制成功原子弹、氢弹,核武器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质量不断提高,因而核战争的理论也逐步形成、发展起来。

核战争,一般包括核大战和有限核战争。核大战,是指核大国及其联盟之间,以战略导弹的核突击起决定性作用的战争。有限核战争,是在一定地区内,使用战术核武器的战争,或者是使用为数不多的核武器突击为数不多的军事目标的战争。核战争可能由战略核突袭开始或常规战争升级而成。前者可以摧毁对方战略核袭击兵器,或大大削弱对方核反击能力,夺取战略优势;后者可改变不利态势,或掩护核袭击准备,在某种程度上达到突然袭击的效果。核战争可能是速决的,也可能是持久的。核打击目标,一是军事目标,摧毁对方的军事力量,瘫痪其指挥系统,削弱其抵抗能力。二是政治经济目标,摧毁对方的政治经济中心,瓦解对方战斗意志,削弱其战争潜力。三是同时打击军事和政治经济目标,以获得上述两种效果。但是不管哪种主张,都是以核武器实施摧毁,以常规部队实施占领,实现其战争的目的。

核战争,同其他战争一样,依然是政治的继续。帝国主义发动核战争的目的,仍然在于占领别国领土,征服别国人民,掠夺别国财富。因而,这种战争无疑是非正义的。由于超级大国拥有强大的核进攻力量,又以核威慑为基础谋求世界霸权,所以核战争的危险性依然存在。但是任何一方发动核战争,必然会遭到另一方相应的核反击。这种互相威慑的态势,是制约核战争爆发的一个重要因素。然而导致核战争爆发的因素并不完全取决于战略核力量的对比、战略态势和战争的准备程度,还要看核大国之间的矛盾及整个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但是任何核战争都会遭到全世界人民的强烈反对,核战争的发动者最终是要失败的。

中国政府一贯反对任何形式的核战争,反对核军备竞赛,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中国进行核试验,发展有限的核武器,完全是为了防御,为了最终消灭核武器。中国政府早在1964年10月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时,就郑重宣布:“中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会首先使用核武器。”中国将一如既往,坚定不移地为维护世界和平而奋斗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