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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

从事服务产品的生产和经营活动为主的行业。它既为生产、生活(消费)服务,又为流通服务,同国民经济各个部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联系。在服务业内部,按照生产和经营的服务产品的不同,又分为各种不同的行业。如饮食业、旅店业、旅游业、理发业、洗染业、照相业、浴池业、修理业、信息业、咨询服务业等等。

产生和发展

服务业是随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继商业之后产生的一个行业。商品的生产和交换扩大了人们的经济交往。为解决由此而产生的人的食宿、货物的运输和存放等问题,出现了饮食、旅店等服务业。服务业最早主要是为商品流通服务的。随着城市的繁荣,居民的日益增多,不仅在经济活动中离不开服务业,而且服务业也逐渐转向以为人们的生活服务为主。社会化大生产创造的较高的生产率和发达的社会分工,促使生产企业中的某些为生产服务的劳动从生产过程中逐渐分离出来(如工厂的维修车间逐渐变成修理企业),加入服务业的行列,成为为生产服务的独立行业。

服务业从为流通服务到为生活服务,进一步扩展到为生产服务,经历了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服务业的社会性质也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变化。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主要是为奴隶主和封建主服务,大多由小生产者经营,因而具有小商品经济性质。资本主义服务业以盈利为目的,资本家和服务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是雇佣关系。社会主义服务业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以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为目的,是真正为全社会的生产、流通和消费服务的行业。

经营特点

服务业经济活动最基本的特点是服务产品的生产、交换和消费紧密结合。由此而形成了其经营上的特点:

(1)范围广泛。由于服务业对社会生产、流通、消费所需要的服务产品都应当经营。因此,在经营品种上没有限制。服务业可以在任何地方开展业务,因而也没有地域上的限制。在社会分工中,是经营路子最宽、活动范围最广的行业。

(2)综合服务。消费者的需要具有连带性。如旅店除住宿外,还需要有通讯、交通、饮食、洗衣、理发、购物、医疗等多种服务配合。大型服务企业一般采取综合经营的方式;小型服务企业多采取专业经营的形式,而同一个地区的各专业服务企业必然要相互联系以形成综合服务能力。

(3)业务技术性强。

(4)分散性和地方性较大。服务业多数直接为消费者服务,而消费是分散进行的。因此服务业一般实行分散经营。各地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的不同,经济、文化发展的一定差别,特别使一些为生活服务的行业,地方色彩浓厚,因而服务业又具有较强的地方性。

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

其作用表现在:

(1)服务业的发展,服务产品的增多,其结果必然会为社会增加物质财富,从而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2)由于服务业有较高的劳动生产率,无论在宏观上还是在微观上,都实际地为社会节约了劳动时间。

(3)服务业既能加强生产与消费的联系,使产品顺利地经过流通到达消费领域;又能帮助消费者更好地利用产品,指导和扩大消费,加速社会的再生产过程;还能传递信息,促进生产者和消费者相互了解,因此,服务业在国民经济各个部门之间起连结作用和协调作用。

(4)服务业经营范围广,业务门路多,能容纳大量劳动力。发展服务业是解决和扩大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