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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鬼簿

元代的戏曲史料性著作。作者钟嗣成(约1279~约1360),号醜斋。祖籍大梁(今河南开封),寄居杭州。约在至元末、大德初(13世纪末)在杭州官学进学,是邓文原、曹鑑、刘濩的受业弟子,与戏曲家赵良弼、屈恭之、刘宣子、李齐贤等是同窗学友。曾多次参加“明经”考试,不中。后在江浙行省任掾史,但是不得升擢,他也不屑于去追求官禄,于是杜门著书。除《录鬼簿》外,他著有杂剧 7种:《寄情韩翊章台柳》、《讥货赂鲁褒钱神论》、《宴瑶池王母蟠桃会》、《孝谏郑庄公》、《韩信汦水斩陈余》、《汉高祖诈游云梦》、《冯烧券》。这些剧作,今都不传。还著有散曲,今存小令51首,散套 1首。散套《醜斋自序》是他的代表作。此外,《录鬼簿续编》载他“有文集若干卷藏于家”,今也不传。

《录鬼簿》不但有它的资料价值,同时也表现了钟嗣成比较进步的文艺观点。首先,由于他与大部分戏曲作家一样,屈居下僚,而他所从事的戏曲创作又受到歧视,因此孤傲牢落之气,耿耿心中,他编撰此书,就是为了替一代经史所不传,而又高才博识的这些戏曲家作传,并且“冀乎初学之士,刻意词章,使水寒乎冰,青胜于蓝”,欲以此激励后学,推动杂剧继续发展。其次,他讽刺那些门第高贵的人以及对儒家学说似通非通的浅薄之士为“酒罂饭袋”、“未死之鬼”,而高度评价有才华的戏曲家是“不死之鬼”、“虽死而不鬼者”。他还说:“若夫高尚之士,性理之学,余有得罪于圣门者。吾党且噉蛤蜊,别与知味者道”。他在历来被认为高尚的“性理之学”之外,为戏剧独树一帜,另辟门户,这在当时包含着反传统的思想因素。第三,钟嗣成认为创作杂剧要使人“感动咏叹”,有动人的情节,要“搜奇索古”、“翻腾古今”,提倡创新精神,他还大略指出了戏剧形式与传统的文学样式相比,有它的新特点。这些也都是可取的文艺观点。总之,《录鬼簿》是元杂剧蓬勃发展形势下的产物,它适应了中国戏剧发展的需要。

《录鬼簿》全书为上、下两卷。上卷分:“前辈已死名公有乐府行于世者”、“方今名公”、“前辈已死名公才人有所编传奇行于世者”三类。据钟嗣成自注,这三类名公、才人的情况,是他的朋友陆仲良从“克斋吴公”那里得来的,并非钟嗣成的第一手材料,因而“未尽其详”。下卷分为:“方今已亡名公才人余相知者为之作传,以〔凌波曲〕吊之”、“已死才人不相知者”、“方今才人相知者,纪其姓名行实并所编”、“方今才人闻名而不相知者”四类(此据曹楝亭本,《说集》本、孟称舜本分为六类)。两卷共记述 152位杂剧及散曲作家,大略以年代先后排列;著录剧目共 400余种。整个元代曲家的情况,都赖以传世。同时,在书中一些零星的记载中,还揭示了元代杂剧作家的活动和组织情况,并且透露了元代戏曲发展的线索,如院本的创作,杂剧作家的南迁,杂剧作家写南戏的情况,后期杂剧的音乐采用南北合套的情况等等。这些都为元代戏曲的研究提供了宝贵材料。至明初,戏曲家贾仲明又增补了吊词。

明代天一阁蓝格钞本正续《录鬼簿》

《录鬼簿》成书于至顺元年(1330),不久,作者又至少作了两次修改和增补。此书原本已佚,今所流传的重要版本有:明《说集》本,孟称舜刻本,曹楝亭本、暖红室汇刻传奇本,以及明贾仲明增补过的天一阁蓝格钞本。校注本则有王国维的《录鬼簿》校注本(以曹楝亭本为底本)、马廉的《录鬼簿新校注》本(以天一阁本为底本)、上海古籍出版社编的《录鬼簿(外四种)》以及中国戏曲研究院编的《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所收的《录鬼簿》(以曹楝亭本为底本)。

此外,又有《录鬼簿续编》一卷,约成书于洪熙、宣德(1425~1435)年间,原本未提撰人名氏,因附于贾仲明所增补的《录鬼簿》之后,有人以为是贾仲明所作。体例与《录鬼簿》相似,记述了元、明间戏曲家、散曲家的简略事迹,是研究元末明初杂剧发展的重要史料。但此书惟独附于天一阁蓝格钞本《录鬼簿》之后,未见有其他的版本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