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aodaliyaren
[外文]:Australians
有3义:
(1)指大洋洲澳大利亚土著居民(Australianaborigines)。有16万多人(1978)。属尼格罗-澳大利亚人种,肤色棕黑,鼻翼宽扁,眉脊明显,颌部突出,发形卷曲,或呈波状。新南威尔士州西部发现的古人类化石(据碳素测定距今2.6万年,出土石器尚早1万多年),说明早在4万年前这里已有原始人类居住。 从土著居民的体质特征来看,与南印度达罗毗荼人种类型和维达类型均有相似之处。其祖先最早可能住在南亚,后来途经中南半岛、马来半岛,逐渐迁至澳大利亚。1788年英国殖民者侵入前,土著居民约有30万人,分为阿兰达、卡米拉罗伊、库尔奈等500多个部落,讲500多种语言,无文字。1788年英国开始在这里建立殖民地,土著居民逐步被赶到中部沙漠和半沙漠地区,或被圈入保留地,并大量遭到屠杀或死于传染病,到1944年人口锐减至7万多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进步舆论强烈要求改善土著居民的悲惨处境,迫使政府作了某些改进,土著居民的人口有所回升。1967年经全国公民投票,改变了宪法中歧视土著居民的条款。1972年成立土著居民事务部,承认土著居民对部分土地的所有权,并准备逐步归还其土地。土著居民只有少数同化于白人社会,部分在牧场或其他企业从事劳动,其余仍在部落辖区内过游猎生活。有的仍用石、贝、骨、木等制作工具。 飞去来器(Boomerang)为其独特武器,系用新月形坚硬曲木制成,熟练猎手掷出,能准确击中飞禽或小兽;如不中的,仍可返回原处。男子主要以狩猎为业,捕猎袋鼠、鸵鸟、负鼠等。居住海滨的,还捕食鱼类。土著居民还知按期收割野生黍类。衣服简单,有的围以袋鼠皮,有的仅在身上涂饰各种颜色。住所通常用树枝搭成窝棚,上面覆盖树皮或涂泥。已有木筏、树皮船和独木舟。土地为集体财产,工具属个人,猎获物大家分享。部落一般划分为两个半边,即两个氏族。氏族内禁止婚配。有的氏族还划分为2个或4个“婚姻组”,进一步限制近亲通婚。成丁礼(见成年式)普遍存在。男子进入社会必须经历一系列严酷的锻炼和考验,并学习、继承部落的传统知识、道德标准和习俗信仰。盛行图腾崇拜,每个氏族都以某一动物或植物为图腾,相信自己同它具有某种特殊的亲属关系,并作为该氏族的标志。作为本氏族图腾的动物不能杀害或食用。音乐的典型形式是敲打着节拍歌唱,通常是为舞蹈伴奏。舞蹈一般是集体性的,内容多模仿狩猎活动。木刻画、崖壁画和树皮画均涂以不同颜色,画面多为几何图形及袋鼠等动植物的形态。
(2)指英裔澳大利亚人(Anglo-Australians,旧译盎格鲁-澳大利亚人)。澳大利亚人口占多数的民族。约1170万人(1978),占全国人口的82%。属欧罗巴人种,通用英语文,属印欧语系日耳曼语族。多数信基督教,部分信天主教。主要由英国和爱尔兰移民的后裔结合而成。86%为城市居民,文化程度较高。经济以牧业、农业为主,盛产羊毛、肉类、奶制品和小麦。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工矿业有显著发展,铝土、铁、铅、铀等产量居世界前列,钢铁、机械、化工、纺织、食品等工业发展迅速。澳大利亚原为澳大利亚土著居民的故乡。1788年首批迁入澳大利亚的欧洲人只有1000多,至1820年达2万多人。其中主要是流放犯,后来,由于饲养美利奴羊成功和发现金矿,引来大批志愿移民,至1850年达18.5万,大大超过当时流放犯(14.5万)的人数。这时,由于人民群众的斗争,迫使殖民当局于1850年、1868年在东澳大利亚、西澳大利亚各殖民地彻底废除流放制度。1901年,当6个殖民地结合为联邦宣布独立时,人口已达380万。其中以英格兰人(53%)、爱尔兰人(23%)和苏格兰人(13%)为主,他们相互结合,并不断同化和吸收欧洲其他国家的移民,于20世纪初形成为统一的现代民族。但原属不同来源的人们,仍不同程度地保持着各自的文化和生活特点。同时,还有很大一部分欧洲新来移民未被同化,他们自称为英格兰人(80万)、苏格兰人(22万)、爱尔兰人(7万)、威尔士人(2.5万)、意大利人(30万)、希腊人(17万)、斯拉夫人(13万)等。
另有18万多英裔澳大利亚人分布在新西兰、英国、美国和巴布亚新几内亚。
(3)澳大利亚联邦居民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