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izheng Xinpian
中国清代太平天国农民革命运动中由洪仁玕(1822~1864)撰写、洪秀全批准,于1859年刊布的一个具有发展资本主义要求的纲领性文献。
洪仁玕字益谦,广东花县人,洪秀全的族弟,拜上帝会最早的信徒之一。1851年金田起义时,他试图前往广西参加起义没有成功,后逃往香港,任伦敦布道会宣教师。在此期间,他结交西方传教士,学习西方文化科学,了解欧美国家政治经济情况,深受资本主义影响,成为具有资本主义思想倾向的先进人物。1858年离港投奔太平天国,1859年4月到达天京(今南京),5月被封为开朝精忠军师顶天扶朝纲干王,受命总理太平天国朝政。1864年天京失陷后他继续坚持斗争,10月在江西石城被清军所俘,11月在南昌就义。
《资政新篇》是洪仁玕刚到天京时向洪秀全提出的施政建议。它的基本思想是使太平天国效法西方,从“用人”与“设法”两方面,进行政治、经济、文化等改革。全文除前言外有四部分:“用人察失类”部分,主要讲“禁朋党之弊”,加强中央集权。“风风类”部分,主要讲通过教化破除愚昧、骄奢等旧的思想习俗,倡导学习西方科学技术。“法法类”部分,集中提出了28条政治经济改革的立法主张,为全文重点。“刑刑类”部分,着重讲刑事立法司法。
经济方面的兴革在《资政新篇》中占有突出地位,所提主张,实质是试图在中国发展资本主义经济。文中强调治国立政应审时度势,英、美、法等国,“技艺精巧,国法宏深”,富足强盛,可为太平天国“取资”。文中具体规定了太平天国应该兴办的新式生产和流通事业;制造火车,修筑网络全国省、郡、县、乡的道路;制造轮船,疏通黄河及江淮水运;开办工厂,制造“精奇利便”之器具;兴办矿业,开采金、银、铁、煤等矿;创办银行,由银行发行银行券,以及举办邮政、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事业等等。文中还提出,上述应兴之业,要由私人(“富民”)投资兴办,自行经营,取得利润(取息);要实行专利权制,鼓励发明创造;要实行雇佣劳动,禁止使用奴婢,“准富者请人雇工,不得买奴”,令贫者“作工以受所值”,“禁卖子为奴”;还要用教化和立法,使无业游民及富贵“惰民”从事脑力或体力劳动。文中还有一些主张,模糊地反映了适应资本主义发展改革财政税收的要求。
在中西经济关系上,文中提出了“柔远人之法”和“与番人并雄之法”。基本内容是:反对闭关自守,严禁鸦片贸易,与欧美国家建立正常通商关系。准许外国人与中国通商,不准其“擅入旱地”,准许传教士及有技术的外国人到中国内地传教,教授技艺,为中国献策,但不准其毁谤中国国法。同时主张中国与外国依一定章程进行经济竞争,以求达到“我受益而彼受亏”、我盛彼衰的结果。洪仁玕在《资政新篇》中主张这样做的目的在于抵制外国经济侵略,但他不懂得在中国经济远较资本主义国家落后的条件下,单靠经济竞争是无法战胜外国资本主义的经济侵略的。
《资政新篇》是中国近代第一个谋求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纲领性文献。它突破了封建地主阶级与农民小生产者经济思想的局限,为中国近代经济的发展指出了符合客观规律的方向。洪秀全对其中的经济改革主张,大都批有“是”、“此策是也”,表示赞同。但因太平天国内部缺乏必要的主客观条件,《资政新篇》的进步主张,没有也不可能付诸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