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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调度

运用防洪工程或防洪系统中的设施,有计划地实时安排洪水以达到防洪最优效果。防洪调度的主要目的是减免洪水为害,同时还要适当兼顾其他综合利用要求,对多沙或冰凌河流的防洪调度,还要考虑排沙、防凌要求。

原则

(1)将确保工程安全置于首位;

(2)防护区的洪灾总损失最小;

(3)妥善处理防洪与兴利的矛盾,在汛期兴利服从防洪,防洪兼顾兴利;

(4)编制防洪调度方案,严格按调度方案进行运用;

(5)由于基本资料、水情预报、调度决策等可能存在误差或失误,运行时需要留有余地,以策安全。

方式

分为三种类型。

分洪区运用

分洪区包括有闸控制或临时扒口两类。一般以防护区控制点的保证水位或安全泄量作为分洪工程运用的判别指标,当河道实际水位或流量即将超过判别指标时,首先启用有闸门控制的分洪区。如仍不能控制河道水位,或流量继续增大时,再使用其他分洪道、分洪区削减超额洪水,以保证重点堤段或防护区的安全。选择临时分洪区要以洪灾总损失最小为原则,尽先考虑淹没损失小,靠近防护区上游、分洪效果较好的分洪区,据此安排分洪区的使用顺序。当分洪区全部蓄满后,如洪水仍继续上涨,需要将分洪区作滞洪区或分洪道使用时,可同时打开下游泄洪闸(或扒口),采取“上吞下吐”的运用方式,或与邻近分洪区联合运用的方式,滞蓄超额洪水。

水库防洪调度

设有闸门控制泄洪的水库,才能进行防洪调度,否则只能起滞洪作用。为了满足下游防洪要求的防洪调度,一般利用防洪限制水位至防洪高水位之间的防洪库容削减洪水(见水库防洪)。水库通常有以下几种防洪调度方式。

(1)固定泄洪调度(见水库调度)。

(2)防洪补偿调度。对于防护区离水库较远,两者区间流量多变的情况,一般采用这种调度方式。水库防洪补偿调度需要控制水库的泄量,使下游防护区代表站的流量不超过安全泄量,或水位不超过保证水位。当水库入流量超过保证水位相应的泄量时,超额的水量蓄于水库中;反之,当水库入流量小于该泄量时,水库可腾空部分库容,但一般不应低于防洪限制水位。制定防洪补偿调度方式时,根据区间洪水的变化特点,可以采用考虑洪水传播时间或考虑区间洪水预报,以及综合考虑防护区水位、流量、涨落率等因素。

(3)防洪预报调度(见水库预报调度)。

(4)防洪与兴利结合的调度(见综合利用水库调度)。

(5)水库群的防洪联合调度。指同一河流上下游的各水库或位于干、支流的各水库为满足其下游防洪要求进行的调度。对同一河流的上下游水库,当发生洪水时,一般上游水库先蓄后放,下游水库先放后蓄,以尽量有效地控制区间洪水,对位于不同河流(如干、支流)的水库,由于影响因素很多,应遵循水库群整体防洪效益最大为原则确定(见水库群调度)。

防洪系统的联合调度

防洪系统由堤防、分洪工程、水库等联合组成。在防洪调度时,要充分发挥各项工程的优势,有计划地统一控制调节洪水。这种调度十分复杂,基本调度原则是:

(1)当洪水发生时,首先充分发挥堤防的作用,尽量利用河道的过水能力宣泄洪水;

(2)当洪水将超过安全泄量时,再运用水库或分洪区蓄洪;

(3)对于同时存在水库及分洪区的防洪系统,考虑到水库蓄洪损失一般比分洪区小,而且运用灵活、容易掌握,宜先使用水库调蓄洪水。如运用水库后仍不够控制洪水时,再启用分洪工程。具体动用时,要根据防洪系统及河流洪水特点,以洪灾总损失最小为原则,确定运用方式及程序。

展望

(1)研究系统工程优化理论在调度中的应用;

(2)不断提高洪水预报精度及其在防洪调度运用中的水平;

(3)进一步推广电子计算机技术的应用;

(4)逐步实现调度运用自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