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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统治论、技术决定论与技术统治社会论的联系与差别

技术统治论、技术决定论与技术统治社会论的联系与差别

技术统治论与技术决定论是两种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观点体系。可以说,后者是前者的基础,前者是后者的延伸和具体化。技术统治论专门涉及知识、技术与权力的关系,是技术决定论的社会组织论。技术决定论是一种对技术的社会作用评价上的观点体系,本质上是一种历史观。它的主要倾向是把科学技术的作用绝对化,认为科学技术是推动历史进步的唯一的决定因素。在社会发展观上,技术决定论主张社会发展的基础不是人们在物质生产活动基础上形成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而是单一的技术要素;主张社会进步不是以生产方式的进步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经济形态的更替,而是不同技术发展阶段(如渔猎社会、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后工业社会)的演进;主张社会革命不是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不通过阶级斗争,而是超越阶级斗争的科学技术革命。技术决定论一般轻视厉史活动的主体的作用,在对历史的动态考察上,只见物不见人,把技术客体的作用看作是唯一的。而在其偶尔谈到技术主体的作用时,也只是看到少数“科技精英”或科技官潦上层的作用,无视广大科技知识分子和劳动群众的作用,技术统治论则主要着眼于技术活动主体的地位和作用,但不是着眼于其一般社会地位和作用,而是其在社会权力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在这个意义上,又可以说技术统治论是技术决定论关于历史活动主体的认识上的必然归宿和具体形态。

在认识上还应把技术统治论与技术统治社会论区别开来。相对于技术决定论,技术统治论和技术统治社会论属于同一层次的理论。技术统治社会论是技术决定论在社会形态问题上的其体的观点体系,正如技术统治论是技术决定论在关于历史活动主体的认识和评价上的具体理论形态一样。资产阶级学者的技术统治社会的具体模型就是“工业社会”和“后工业社会”。关于这些“社会”的观点体系构成了形态各异的技术统治社会论,如W·罗斯托的“经济成长阶段”论、J·加尔布雷思和阿隆的“工业社会”论、A·托夫勒的“三次浪潮”说和D·贝尔的“后工业社会”论。当然,“技术统治”总是技术统治社会论者所构想的一定技术统治社会所特有的现象,技术统治论是关于技术统治社会的权力结构的观点体系。

技术统治社会论有“经济成长阶段”论、“工业社会”论、“后工业社会”论等具体形态。技术统治论也有其具体形态。按照历史发展顺序,它们分别是以圣西门的思想为代表的早期技术统治论、以凡勃伦的理论为代表的激进技术统治论和以加尔布雷思、贝尔等的理论为代表的现代技术统治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