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Weisilizong
[外文]:Methodist Church
新教宗派之一。亦译卫理宗或循道宗。该宗是以创始人、英国神学家J.卫斯理的宗教思想为依据的各教会(卫理公会、循道公会等)的统称。
18世纪初期,牛津大学学生组织圣洁会,卫斯理是这个组织的领导人。其成员立誓经常参加圣餐,认真研究《圣经》,定期访问监狱,主张按其所认为合乎《圣经》的教训,过循规蹈矩的生活。当时被戏称为循规蹈矩者(Meth-odists),后成为该派的正式称谓,沿用至今。1735年,卫斯理与其弟查理去北美传教,未取得显著成绩。归来后自认为缺乏信德,曾求助于摩拉维亚弟兄会。1738年两人先后宣称已有真正信仰的体验。随后,卫斯理应英国教会牧师怀特菲尔德之请前往布里斯托尔,在生活极端艰苦的矿工中传教,成为该宗在社会底层活动的开端。怀特菲尔德主张J.加尔文的预定论,卫斯理则认为上帝之爱是普遍的,强调意志自由。两人意见不一,不久即分手。卫斯理的助手中平信徒多于圣职人员,在被国教会忽视的下层群众中获得支持。1784年,伦敦主教拒绝任命该派成员去北美传教,卫斯理认为《圣经》允许派立长老和监督,遂自行派立科克和阿斯贝利为教区长,另两人为牧师前往北美。同年组织“百人大会”管理本派事务。1795年即卫斯理死后4年,该派彻底脱离英国国教会,形成独立宗派。
该宗宣称忠于《圣经》,忠于传统信经教义,并自认为属于新教改革传统,多数接受阿明尼乌主义,认为得救既凭借神恩,亦取决于个人自由选择。所有人都有得救的可能,靠着圣灵,人可以在此生达到对上帝对他人完全的爱,获得完善的基督徒品格。在神学上不重思辨,不强求一致;强调圣灵有使人信仰及改造信徒生活的力量;宗教的核心在于人与上帝的切身联系。在社会观点上重视下层社会,主张社会改良。
该宗的崇拜仪式半礼文化,半自由化。20世纪30年代开始改革礼仪,除唱诗、讲道与祈祷交错进行的传统模式外,逐步增加了较自由化的崇拜形式。卫斯理曾将《公祷书》改编为《北美循道宗主日崇拜书》,后经多次改编,1966年形成《教堂家庭两用祈祷书》。仪式中唱诗占有重要地位。其弟查理曾作6000余首赞美诗,其中有些至今仍被广泛采用。
英国卫斯理宗教会多不赞成会督制(近主教制),由选举产生的平信徒和教士(名额相等)组成全国总议会,在教义、圣职和礼仪上指导地区和地方堂会。圣礼由牧师主持,其他礼仪可由没有圣职的平信徒“传道人”主持。所有圣职人员一律平等。美国卫斯理宗实行会督制。会督由教会总议会选举产生,总议会4年举行1次,下有教区年议会及地区会议。
该宗在英、美两国的发展差异较大。在英国,与国教会分裂后,在工业区下层群众中发展较快。由于在教政体制问题上的分歧,曾陆续分裂成几派。20世纪以来,各派又重新联合,1932年联合组成不列颠与爱尔兰循道公会。20世纪开始,英国卫斯理宗人数有下降趋势。美国卫斯理宗最初由爱尔兰移民传入,卫斯理也曾派传教士前往传教,其中影响最大的为阿斯贝利,他曾在许多地区传教,并使该宗的思想与殖民地和新垦区的情况相适应。卫斯理在美国独立战争中支持英国,而阿斯贝利则支持美国。1784年,美国建立会督制的卫斯理宗教会,阿斯贝利和科克为会督。以后50年间,卫斯理宗在新垦区迅速发展。南北战争时,因废奴问题,分裂为美以美会和监理公会。1939年两派及较小的美普会联合成立卫理公会。美国黑人在南北战争前后,曾在北方和南方都组织过黑人的卫斯理宗教会。1968年,卫理公会又与福音联合弟兄会合并组成联合卫理公会。加拿大卫斯理宗起初分属英国和美国的系统,1874年成立加拿大循道会,1925年与其他非主教制宗派联合,组成加拿大联合教会。
1847年,美以美会开始传入中国,后英、美卫斯理宗各派系陆续在各地建立教会,分称监理会、圣道会、循道会、遵道会、循理会、福音会等。1940年联合称为卫理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