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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论

用目的或目的因解释世界的哲学学说。在如何解释世界的事物和现象以及它们之间关系的问题上,目的论认为某种观念的目的是预先规定事物、现象存在和发展以及它们之间关系的原因和根据。目的论的根本点是把自然过程拟人化,把目的这个只为人的活动所固有的因素强加给自然界。目的论有两种主要的表现形式,即外在的目的论和内在的目的论。

外在的目的论

用神的目的来解释自然界的事物和现象的学说。它是目的论的最典型表现。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是外在的目的论的早期代表。他否认事物发展的客观因果性和规律性,认为自然界的事物之所以成为它们存在的那个样子,是由于神的有目的的安排;事物都是由理智产生的,并为某种有用的目的而存在。柏拉图同样宣扬这种目的论。他认为,世界上的事物之所以发生并且秩序井然,是因为作为创世主的神为宇宙制定了理性目的和方案。在中世纪,外在的目的论为宗教神学所利用和发挥,成为宗教神学的核心思想。17~18世纪,外在的目的论观点在自然科学理论,特别是在生物学理论中也曾得到广泛传播。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这一时期的自然科学所达到的最高的普遍的思想,是关于自然界安排的合目的性的思想,是浅薄的沃尔弗式的目的论,根据这种理论,猫被创造出来是为了吃老鼠,老鼠被创造出来是为了给猫吃,而整个自然界被创造出来是为了证明造物主的智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卷,第449页)。在中国,汉代的董仲舒是宣扬外在目的论的著名代表。他鼓吹天有目的地创造人,并且为了人而创造万物。

内在的目的论

认为事物本身的必然性中存在着目的性的学说。内在的目的论是由亚里士多德奠定的。他把目的规定为自然事物本身的内在决定性。他虽然肯定事物的存在有必然性,但认为它们一定是有目的的,在由自然产生出来的东西里面,存在着有目的的活动;事物不是由于必然性才存在,目的才是事物存在的真正根据和推动者,目的是比必然性更高的原则。17世纪的G.W.莱布尼茨,通过他的单子学说和关于事物的质是理由的原则,宣扬和论证了内在的目的论思想。他认为事物有其动力因,也有其目的因。在考虑事物时,不要停留于动力因,须进而达到目的因。G.W.F.黑格尔发挥了关于内在的目的性的观点。他把目的理解为事物的内在规定,认为它存在于事物的必然性的历程里。在黑格尔之前的I.康德从先验唯心主义和“物自体”不可知的观点出发,也赞成内在的目的论。他一方面注意到用机械决定论解释不了有机的自然产物,因而提出在考察有机的自然产物的时候,可以设想它有某种内在的目的,必须引入目的论的原则;另一方面,他又承认目的论原理是一条主观原理,它既不能从经验中得出,也不妨碍物理的机械作用原理。内在的目的论往往同外在的目的论相通。黑格尔就宣称:“当我们说世界是受天道的支配时,这意思就包含那前定的目的或神意在世界中是普遍有效力的,所以依此而产生出来的事物是与前此所意识着意愿着的目的相符合。”

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唯物主义用决定论原则同唯心主义目的论进行了坚决的斗争。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哲学彻底驳斥了目的论观点,并为合理解释生物有机体的合目的性、人类活动的自觉目的,奠定了科学的哲学基础。但是,现代的新活力论、新拉马克主义、新托马斯主义以及其他一些唯心主义哲学流派,仍然以不同的方式宣扬目的论。

现代控制论摒弃了关于目的论的传统涵义,把“目的论”一词作为“由反馈来控制的目的”的同义语。控制论的目的论认为,一切带有负反馈调节机制的控制系统都有内在目的。这一观点有助于人们认识自动控制系统的调节机制。然而实际上,任何机器,包括自动机都不可能有内在的目的,因为以客观规律为根据的目的不仅包含着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趋达某种目标的必然性因素,而且包含着反映主体(人)一定需要的必要性因素,机器没有也不可能有自身的需要,当然也谈不到所谓内在的目的。控制论中所说的目的论,实质上是解释控制系统反馈机制的一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