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unqi
[外文]:army flag
象征军队或建制部队的旗帜。
中国原始社会后期即以旗帜作为聚集族人的标志。最初的旗帜只是系于竿头的象征性物件或图形。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军队指挥的需要,旗帜不断改进。据《周礼·司常》载,先秦主要有“日月为常,交龙为旂”,“熊虎为旗,鸟隼为,龟蛇为旐”,“通帛为旃,杂帛为物”,“全羽为旞,析羽为旌”等“九旗”。旗主要用以聚众组师旅,旌主要用作将帅的指挥旗。有的军队规定:作战时,东方有敌举青旗,南方有敌举赤旗;行军中,涉水举龙旗,穿林举虎旗。明朝军事家戚继光率领的“戚家军”,设有主将用的三军司命旗,表示方位的八卦旗,行军先导的清道旗,识别将领身份的认旗等。清朝,八旗兵以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和镶黄、镶白、镶红、镶蓝等八种旗为标志。民国时期,出现陆军旗和海军旗。
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初创时以红旗为标志。1931年,中国工农红军的军旗样式统一为长方形,红地,上缀金黄色镰刀、锤子和五角星(见彩图)。1949年6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旗样式定为长方形,横直为5:4,红地,靠旗杆上方缀金黄色五角星和“八一”两字,故亦称“八一军旗” (见彩图),表示中国人民解放军自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诞生以来,经过长期奋斗,以其灿烂的星光普照全国。“八一军旗”是中国人民解放军荣誉、勇敢与光荣的象征,是鼓舞全军指战员团结战斗的旗帜。凡团级以上部队、院校,均授予军旗一面,各级旗幅规格不一。全体指战员自觉地尊重和保卫军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