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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作

一年内或连年在同一块田地上连续种植同一种作物的种植方式。

在一定条件下采用连作,有利于充分利用一地的气候、土壤等自然资源,大量种植生态上适应且具有较高经济效益的作物。生产者通过连续种植,也较易掌握某一特定作物的栽培技术。但连作往往会造成多种弊害:

(1)加重对作物有专一性危害的病原微生物、害虫和寄生性、伴生性杂草的滋生繁殖。如马铃薯的黑痣病、蚕豆的根腐病、西瓜的蔓割病以及花生线虫、大豆菟丝子、向日葵列当、稗草等的滋生都和连作有关;

(2)影响土壤的理、化性状,使肥效降低;

(3)加速消耗某些营养元素,形成养分偏失;

(4)土壤中不断累积某些有毒的根系分泌物,引起连作作物的自身“中毒”等。

不同作物连作后的反应各不相同。一般是禾本科、十字花科、百合科的作物较耐连作;豆科、菊科、葫芦科作物不耐连作。连作对深根作物的为害大于浅根作物;对夏季作物的为害大于冬季作物,在同一块田地上重复种植同一种作物时,按需间隔的年限长短可分为3类①忌连作的作物。在同一田地上种1年后需间隔2年以上才可再种。如芋、番茄、青椒等需隔3年以上,西瓜、茄子、豌豆等需隔5年,亚麻则需隔10年后再种。

(2)耐短期连作的作物。连作1~2年后需隔1~2年再种的,如豆类、薯类作物、花生、黄瓜等。

(3)较耐连作的作物,可连作 3~4年甚至更长时间。 如水稻、小麦、玉米、棉花、粟、甘蓝、花椰菜等,在采取合理的耕种措施,增施有机肥料和加强病虫防治的情况下,连作的为害一般表现甚轻或不明显。

在一年多熟地区,同一田地上连年采用同一复种方式的复种连作时,一年中虽有不同类型的作物更替栽种,但仍会产生连作的种种害处,如排水不良、土壤理化性状恶化、病虫害日趋严重等。为克服连作引起的弊害,可实行轮作(水旱轮作)或在复种轮作中轮换不耐连作的作物,扩大耐连作的作物在轮作中的比重或适当延长其在轮作周期中的连作年数,增施复合化肥、有机肥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