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法国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的创始人,萨伊宣称,商品的效用,从而商品的价值,是由劳动、资本、土地这三个要素协同创造的,是由这三个要素在创造效用中各自提供的“生产性服务”所决定的。在生产三要素论的基础上,萨伊制定他的分配理论。在他看来,生产三要素既然都创造价值,从而是价值的源泉,则各个要素的所有者就应分别依据这些要素各自提供的生产性服务,取得各自的收入:劳动的所有者得到工资、资本的所有者得到利息、土地的所有者得到地租。
萨伊认为,工资是劳动的生产性服务的报酬。他把劳动分为三类,即科学家的劳动、企业主的劳动和雇佣工人的劳动。三种劳动的生产性服务的报酬,形成它们各自的工资。他认为,科学对生产提供巨大利益,“科学家的利润”总是低于他的贡献,因此应给予荣誉奖赏;“企业主的利润”则最高,企业主要靠自己的信誉获得资金,要具有判断力、坚毅和专业知识,他们这种“高级劳动”的供给总是小于需求,其价格也就总是保持在很高的水平上;至于“劳工的利润”,由于社会能保证这种简单劳动的充分供给,因此,他们的收入只能维持自己和子女的生存。
萨伊认为,利息是企业主交给资本家的资本的租金,它由资本的生产性服务的等值报酬,即资本的利润所构成。此外,它还包括资本家冒失去资本的风险的保险费,利息率的高低则依存与借贷资本的需求与供给的比例。
关于地租,萨伊认为是农民(指农业资本家)交给地主的土地的租金。基于上述看法,萨伊说,政治经济学“无须探讨财产权的由来或者财产权的正当性”。他把资本说成是资本家克制消费的结果,对工人改善生活状况的要求横加指责。马克思讥讽其三要素是“三位一体的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