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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束

结束乐句或乐段的和声进行公式。源出拉丁文cade-re。亦称终止式。收束是决定乐曲各种段落的和声因素,根据其结束和弦的基本功能属性,分稳定收束与不稳定收束;根据其结束的完满程度,分完全收束与不完全收束;根据其结束和弦的节拍位置与和声节奏,分强收束、弱收束、隐匿收束与规避收束;根据其在曲式结构中的位置,又分中间收束、终止收束、省略收束与补充收束。

凡用主和弦结尾使产生停顿感者称稳定收束,包括正格收束、变格收束与复式收束。由属至主的收束称正格收束;由下属至主的收束称变格收束;含有两种不稳定功能的正格收束,即由下属至属再至主的收束,称复式正格收束。稳定收束的和弦如为原位,其主和弦以根音的旋律位置结束于强拍,从而产生完满的停顿感者,称完全收束;如不具备上述条件,则称不完全收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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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用主和弦以外的其他和弦结尾而产生暂时停顿感者,称不稳定收束,包括半收束与阻碍收束。用属和弦结尾者称正格半收束;用下属和弦结尾者称变格半收束;用Ⅵ级三和弦或其他和弦结尾使主和弦延迟出现者,称阻碍收束,或虚伪收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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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结束的最后和弦位于强拍者,称强收束或阳性收束;若结束于次强拍或弱拍,则称弱收束或阴性收束。凡全收束时乐曲依然继续进行而不显中断者称隐匿收束;凡阻碍收束时乐曲依然继续进行而不显中断者称规避收束。如果收束位于乐段结构的内部,称中间收束;收束位于乐段或全曲的结尾,称终止收束。凡前一段落的结尾与后一段落的开始互相重叠,前段落的结束主和弦融合于后段落之中者,称省略收束或侵入收束,亦称闯入收束;收束后为加强停顿感而再次收束者称补充收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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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收束、隐匿收束、规避收束与省略收束,均系借用某种手法替代原处应有的停顿效果,故又通称为假收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