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百科大全 |

四库全书总目

中国清代官修书目。亦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乾隆三十八年(1773)清朝设立《四库全书》馆,纂修《四库全书》。凡收入《四库全书》的书籍和“无碍”未毁(存目)的书籍,都由馆臣撰写提要,后由总纂修官纪昀、陆锡熊据乾隆皇帝弘历的旨意加以修改,于乾隆四十六年(1781)汇辑成《四库全书总目》200 卷,乾隆五十八年(1793)由武英殿刊行。

《四库全书总目》共收录书籍10254种,172860 卷。其中收入《四库全书》的3461种,79309卷;“存目”6793种,93551卷。基本上包括了先秦至清初尚传世的重要书籍,尤其对元代以前的书籍收录较全。该书除著录书名、卷数和著者外,还注明书籍来源,如采进本、内府本、敕撰本、进献本、《永乐大典》本、通行本等。提要部分通常简介著者,论述著作内容得失,说明文字增删,卷帙分合,版本异同。所收书籍按四部分类法编排,共分4部44类,其中经部10类、史部15类、子部14类、集部 5类,有些类下再分若干小类 ,同一小类图书以时代为序,经、史、子、集每部之前有总序,每类之前有类序,小类后间有按语,旨在说明某类图书的学术源流及立类理由。

《四库全书总目》类目如下(括号内为小类):

经部:易、书、诗、礼(周礼、仪礼、礼记、三礼总义、通礼、杂礼)、春秋、孝经、五经总义、四书、乐、小学(训诂、字书、韵书)。

史部:正史、编年、纪事本末、别史、杂史、诏令奏议(诏令、奏议)、传记 ( 圣贤、名人、总录、杂录、别录)、史钞、载记、时令、地理(总志、都会郡县、河渠、边防、山川、古迹、杂记、游记、外纪)、职官(官制、官箴)、政书 (通制、典礼、邦计、军政、法令、考工)、目录 (经籍、金石)、史评。

子部:儒家、兵家、法家、 农家、 医家、天文算法(推步、算书)、术数(数学、占候、相宅、相墓、占卜、命书、相书、阴阳五行、 杂技术 )、 艺术 (书画、琴谱、篆刻、杂技)、谱录 (器物、食谱、草木鸟兽虫鱼)、杂家(杂学、杂考、杂说、杂品、杂纂、杂编)、类书、小说家(杂事、异闻、琐语)、释家、道家。

集部:楚辞、别集(汉至五代、北宋建隆至靖康、南宋建炎至德祐、金至元、明洪武至崇祯、 国朝〔清〕)、总集、诗文评、词曲(词集、词选、词话、词谱词韵、南北曲)。

《四库全书总目》卷首有弘历的“圣谕”,四库全书馆臣的“表文”及“职名”、“凡例”等,记载了《四库全书》和《四库全书总目》的编纂经过、人员分工和编写体例。

由于《四库全书总目》卷帙浩繁,翻阅不便,初稿完成后,纪昀等又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以不录“存目”、简略提要的办法,辑成《四库全书简明目录》20卷,并由馆臣赵怀玉于乾隆四十九年(1784)录出副本,在杭州刊行。因此简本早于《四库全书总目》问世。

《四库全书总目》在目录编纂体例、文献分类、提要撰写和文献考订等方面均有独特成就,是中国古典书目的集大成之作,在中国目录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它也为今人了解和查考中国古代典籍提供了方便,一些学者把阅读该书视为读书治学的门径。

《四库全书总目》除武英殿本外,还有乾隆六十年(1795)浙江杭州刻本和同治七年(1868)广东刻本。中华书局1965年影印本是以浙本为底本,校以武英殿本和广东本而成的,书后附《校记》、 《四库撤毁书提要》(9篇)以及阮元撰的《四库未收书目提要》(170多篇)。余嘉锡撰的《四库提要辨证》和胡玉缙、王欣夫辑的《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补正》可纠正《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的疵谬疏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