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ongzu geli
[外文]:racial segregation
泛指资本主义国家对白色人种和有色人种、欧洲人和非欧洲人等种族集团强制实行的分离。亦译“种族分隔”、“种族分离”。在不同国家有不同内容。如南非的种族隔离制、美国的吉姆·克劳主义等。种族隔离大体可分为两种:
(1)人身隔离或制度隔离,即在社会生活各领域,通过建立各种族集团的平行机关或有色人种的专门部门所实行的分离。如禁止有色人种和白色人种同读一个学校,同住一个房间,同上一个教堂,同葬一个墓地等。
(2)地域隔离,即对一定的种族集团在指定地域内实行的分离。如建立保留地、黑人区、犹太区等。两种隔离一般相互结合,同时并用。
南非的种族隔离称之为apatheid,这个词原为南非布尔人语,亦译“阿帕特黑特”。1948年,这个词最初出现于南非,专指南部非洲统治者,特别是南非当局对非洲土著居民和其他非欧洲人所推行的种族歧视政策。这种政策的特点是:除从法律上区分各种族集团的地位外,还用分别居住和“分别发展”的形式把他们隔离开来。依据这一政策,南非居民分为白人、混血儿、亚洲人和班图人四个主要集团。占南非总人口16.6%的白人,却占有南非87%的富饶领土,而给71.2%的班图人只划定了仅占领土13%的班图斯坦(即“保留地”),这些贫瘠的土地出产的食物连五分之二班图人的需要也不能保证。这里的非洲人和非欧洲人遭受着残酷的种族压迫。
1973年11月3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国际公约》指出,种族隔离罪行指为建立和维持一个种族集团对其他种族集团的主宰地位,并为有计划地压迫他们而作出不人道的行为。这类行为有:剥夺种族集团成员的生命和人身自由的权利,对种族集团故意加以使其全部或局部灭绝的生活条件;采取措施,阻止种族集团参与该国生活;按种族标志分化人民,为不同种族建立单独的保留地或居住区,禁止他们互相通婚,没收他们的地产;用强迫劳动等手段,剥削种族集团成员的劳力;迫害反对种族隔离的组织或个人,剥夺其基本权利和自由。公约宣布:种族隔离违反国际法原则,特别是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对国际和平和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是危害人类的罪行。凡是有种族隔离行为的组织、机构或个人即为犯罪。缔约国承担义务,禁止、预防并惩治犯有这种罪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