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热中人,不可轻视。“中暑归心”,这是常规,但暑邪也可入肝、入脾、入肺、入肾,“非专心主而别脏无传入也。”它的危险性难以预测。清代周扬俊说:“伤寒至七八日方危,暑病则有危在二三日间,甚则朝发暮殆,暮发朝殆。”由此可见,治疗暑证,合理地及时用药至关重要,否则,变证多端,不易挽救。 张凤逵云:“暑月首用辛凉,继用甘寒,再用酸泄酸敛,不必用下。”这条治则用于暑热证,较为适宜。但暑热证的特点是热伤气阴,因此还要有甘温益气。加之暑多夹湿,所以后人将治暑法则概括为:清热、养阴、益气、利湿等。清热祛暑、益气养阴的方药,不仅可以用于暑热证,而且还可用于夏月因暑热而加重的其他慢性病。 古人对暑证的治疗提出三禁,依次为:一、禁用辛温发汗;二、禁用或慎用滋腻之品;三、禁用或慎用苦寒药物。暑证若误用辛温发汗则重伤气阴,甚则导致气阴两脱;若药多滋腻,则滞气留湿,必有恋邪之弊;若用苦寒清热,必化燥伤阴,戕伤胃气,甚可引邪入里,造成邪热内陷的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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