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ingji Qinlüe Xia zhi Zhongguo
中国清末民国时人漆树芬试图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原理探讨帝国主义对中国的经济侵略问题的一本专著。原稿名为《帝国主义铁蹄下的中国》,后改今名。1925年在上海出版。这本书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已在中国传播,中国共产党正在领导中国人民开展反帝反封建斗争的历史条件下出版的。
漆树芬,字南薰,四川人,早年参加同盟会。1915年赴日本留学,曾在京都帝国大学攻读经济科,受业于河上肇博士。1925年春毕业回到上海,在上海法政大学任教。五卅运动后,应聘在重庆中法学校(内设大学部)任教。他在重庆还担任过《新蜀报》主笔。1927年在重庆三三惨案中遇害。他在本书“读者注意”中说:“马克斯主义……为本书所祖述”。还说:编写此书的动机是要“以学理应用于解决我国之经济问题”。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是本书的特点。本书共分二编:第一编总论,第二编各论。
总论着重从理论上分析资本主义、帝国主义的经济特征,及其向国外进行经济侵略的必然性,进而分析帝国主义与中国政府签订的条约的性质。作者在分析资本主义制度时,基本上以K.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为依据,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是剩余价值的生产:“货币用来希图增殖一个事实,实可称为资本主义之起源”。他还指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必然产生两极分化,从而出现“社会购买力减少”,“生产即呈过剩”的现象。因此,资本家向海外寻求市场和投资地,“匪特为理论上所必许,抑为事实上所必要”。在20年代初作者能有这一认识,是可贵的。关于帝国主义的经济特征,作者详细介绍了列宁的《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一书的内容,认为是“现今说明帝国主义最有价值之学说”。但他又介绍和称赞K.考茨基、R.希法亭等关于帝国主义的理论,分不清列宁主义和机会主义的界线。漆树芬根据资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本质,分析了帝国主义国家同中国签订的条约的不平等性,深刻指出“我国的一部条约史,实一个国际资本帝国主义侵略的结晶体”。
各论作者从商埠、交通、国际投资三个方面,详细地论述了帝国主义经济侵略中国的历史。他在论述商埠问题时,强调外国在中国设立商埠,是为扩大其货物输出,而外国攫取海关权,则是问题的关键。因此,为发展我国的工商业,首先是要收回海关“定税权”和“管理权”。
关于交通,作者用大量事实分析了中国航运业和铁路主权的丧失。其中特别指出铁路是列强“掠夺之中心点”,是列强扩大商品输出、资本输出和取得势力范围的重要手段,“最后目的即是殖民地之获得”。他主张用偿还铁路借款和改约、废约等办法,收回利权。
关于国际投资,作者正确地指出这是帝国主义国家“资本过剩的原故”。他还认为借贷资本利息是剩余价值的分割,而不是借贷资本“自身固有之产物”。漆树芬详细论述帝国主义在中国投资的历史,深刻揭露了它的侵略性和危害性。但是,他并不因此而绝对反对利用外资,只要借款利息轻,担保品不苛,无政治色彩,有偿还能力,将款用于生产,就可借贷。他对外商将资本投入中国人开办的企业,或投资于合办企业,则认为有利有弊,即一方面能够解决中国“缺乏资本”、“经营能力”和“需要之技术”等,有利于中国各种建设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会使中国“断送各种经济权利”。他权衡利弊,认为应“取缔”这种利用外资的方式,至于外商在中国单独开办工厂,他更是反对。在北洋军阀勾结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历史条件下,对此持反对态度,在当时是正确的。
作者认为进行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斗争,是排除帝国主义经济侵略的根本途径,主张“联合世界无产阶级弱小民族,以抗此共同之敌”和在“内部实行革命”。本书出版前,还未有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原理分析帝国主义经济侵略中国的专著,在这方面作者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因此这一著作受到当时中国进步青年和学者的重视,成为争相阅读的畅销书。本书于1925年出版后,到1929年已发行六版,足见其影响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