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canzhao qunti
[外文]:reference group
个人用来作为评价自身、别人或社会事件的标准的社会共同体。是社会心理学的一个重要概念。
社会心理学中研究参照群体问题开始于20世纪40年代。1942年,美国社会心理学家H.海曼研究个人对自身地位的看法,首先采用了参照群体这一术语,用以表示个人在确定自己的地位时与之相对比的人类群众。他认为,个人对自己地位的评价乃是与参照群体相比较的结果。1943年,T.M.纽科姆研究大学生的社会观点,用参照群体这一概念表示个人在心理上所从属的群体。他认为,社会观点的形成是个人对某一或某些群体的肯定或否定态度的函数。M.谢里夫和R.默顿等人的著作对于参照群体概念在社会心理学中的最后确立起了重要作用。谢里夫在《社会心理学原理》(1948)中强调指出参照群体的重要性,因为它的规范可以成为个人的社会目标,成为个人的自我评价、对社会生活现象评价和世界观形成的基准系统。默顿和A.S.基特合作,研究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士兵的社会观点和行为。他们认为,处于同样地位的士兵观点存在差异,这是由于他们具有不同的参照群体,并把自己的地位与这些参照群体进行比较。
各种各样的群体都可以成为个人的参照群体,如,现实的群体和想象中的群体,大群体和小群体。一般来说,参照群体主要是指个人并非其成员的群体,但也不能否认,个人所属的群体同样也可成为他的参照群体。通常,每一个人都会有若干个参照群体,他依据这些群体,并按照不同的问题,把自己、别人与这些群体进行比较,同时,不同的参照群体对个人的影响力量也会是各不相同的。有的研究者提出,可以把参照群体划分为肯定性的和否定性的两种。一般谈到参照群体,主要是指前者,即个人从中为自己汲取正面的价值、定势、信念等等的参照群体;后者则是指个人把它的价值定向和自己相对立起来的参照群体。也有的研究者主张,可以把参照群体划分为规范性参照群体和比较性参照群体。前者为个人提供规范和定势;后者为个人提供评价自己、别人、社会事件的标准和出发点。与此相应,参照群体在个人的行动定向上执行两种基本功能:规范功能和比较功能。规范功能表现在动机作用中。借助于规范功能,参照群体对个人施加压力,推动他按照群体规范行动。比较功能表现在知觉、认识上。借助于比较功能,个人对自己、别人、社会事件进行比较、评价。参照群体的这两种功能往往是统一的。同一参照群体既可以实现规范功能,又可以实现比较功能。
在社会心理学中,参照群体是探索个人和群体间社会心理现象的重要手段。研究参照群体问题,对于理解个人的社会化过程、理解人的个性发展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