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Qimei’er
[外文]:Georg Simmel (1858~1918)
德国社会学家、哲学家。1858年3月1日生于柏林。曾就学于柏林大学,1881年获博士学位,后在该校任副教授、编制外教授。1914年转任斯特拉斯堡大学教授,直到1918年9月26日去世。主要著作有:《历史哲学问题》(1892)、《道德科学引论:伦理学基本概念的批判》(1892~1893)、《货币哲学》(1900)、《康德〈在柏林大学举行的十六次讲演〉》(1903)、《宗教》(1906)、《社会学:关于社会交往形式的探讨》(1908)、《社会学的根本问题:个人与社会》(1917)。
齐美尔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反实证主义社会学思潮的主要代表之一。他的社会学思想受到新康德主义和生命哲学的影响。他也是这两个派别在社会学领域内的主要代言人。他反对社会是脱离个体心灵的精神产物的看法,认为这是一种神秘主义和概念主义的观点;但社会并不是个人的总和,而是由互动结合在一起的若干个人的名称。他把社会学划分为一般社会学、形式社会学和哲学社会学三类。认为一般社会学是社会学方法在各种社会科学中的运用,它所研究的是以社会的形式构成的整个历史生活。形式社会学是社会学的重点,它研究社会现象的纯粹形式。齐美尔认为,社会是人们互动中的协调、冲突、吸引、排斥、爱和恨等关系的统一体。社会现象包括形式与内容两个方面,社会学的任务是从社会现象中把社会交往的因素分离开来,加以整理,使之系统化,并进行心理学的论证和描述,即形式的研究;从社会现象中分离出社会交往的形式,就像从语言中分离出语法的纯粹形式、几何学从客观事物中分离出形式关系一样;哲学社会学是研究如何认识社会及怎样建立社会学的概念体系等认识论和形而上学(本体论)的问题。他使用了“理解”的概念,认为在研究社会现象时总带有研究者本人或他所属社会群体的兴趣,因而对社会现象的认识就具有主观的价值取向,其知识也具有主的和相对的性质。
齐美尔用形式社会学考察社会群体与社会结构问题时,创立了小群体的形式研究。他认为二人群体没有超个人的结构,而三人群体会发生较复杂的情况:三者中的任何一人可以充作中间人并利用他人的不和从中渔利;中间人还可以对其余二人采取分而治之的策略。他对三人群体的研究促进了社会学对群体和社会结构的网络分析。
齐美尔从社会交往的复杂性出发,反对社会只有协调没有冲突的观点。认为社会中有调和,也有冲突与斗争;冲突并无损于社会协调,相反可以增进社会协调。他对统治与服从的论述,给L.A.科瑟尔以很大的启迪,并成为冲突理论的直接理论来源。
齐美尔对文化社会学也有突出贡献,他的学生G.卢卡奇曾认为《货币哲学》是一部杰出的文化社会学著作。齐美尔分析了以货币交换形式取代实物交换形式对人类文化的影响,认为货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标志着人类自身的理性化。货币使社会交往频繁,使人类获得了相当的独立性和自由,这是人类文化发展的合理性一面。但是,货币经济的长足进展,也使人际关系愈来愈非人格化;文化与人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愈来愈淡漠、疏远乃至异化,文明成为威胁人的力量。他还认识到,劳动分工的发展,劳动者与其生产品处于异化状态,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因此他对人类发展前景持悲观态度,认为现代文明虽然解放了人,但社会的未来仍会把人禁锢在社会的功能之中,现实客观世界的发展仍将以人的精神的衰退为其代价。
齐美尔社会学理论中的唯名论、形式主义,方法论的个体主义思想和理解社会学思想的因素,直接影响到以后的德国社会学家,其中包括M.韦伯、法兰克福学派的M.霍克海默等人。同时,通过芝加哥学派社会学家的介绍,齐美尔的社会学理论也对美国社会学产生了很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