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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症有哪些共同特征?

神经症各类型的病因、发病机制和临床表现不一致,比较复杂,但具有某些共同特征。   首先,常与心理社会因素密切联系,随着社会发展步伐加快、人口城市化、居住稠密、竞争激烈导致人们紧张,如家庭不和,人际关系紧张,工作或学习过于劳累,环境条件较苦,某些突发的精神创伤等。   其次,神经症患者病前多有一定的易患素质基础和个性特征。如某些癔症患者有表演性人格,强迫症患者有强迫性人格,有A型行为倾向者易患焦虑症等。   第三,神经症患者在临床表现上虽有很多精神痛苦和躯体不适,但医生检查始终不能发现相应的异常体征,即没有任何可以证实的器质性原因,与患者的现实处境不相称。值得一提的是,由器质性疾病引起的精神症状不能诊断为神经症,例如肿瘤及术后、产后引起的烦躁、失眠、头痛只能作为原发病疾病的一个症状,而不能称为神经症。   第四,神经症患者对自己的疾病有一定认识,感到非常痛苦和无能为力,因而主动求医或求助于心理咨询者,喜欢诉苦及诉说躯体不适是神经症患者普遍而突出的表现,他们常常对自己的病态过分担心、疑虑,四处奔波,多次到各家医院就诊,请求做各种检查,如得不到满意答复,症状难以消失甚至加重,形成恶性循环。   很多神经症常是慢性过程。但总的预后是良好的,经过积极合理的心理和药物治疗,症状可以消除。神经症患者常常担心自己会发疯,会变成精神病,其实这种忧虑是没有任何根据的,是多余的。虽然神经症病期较长,但不会演变成重性精神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