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百科大全 |

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的历史沿革

夏商时期白河为梁州地,周代为麋国地,称钖穴。秦时称钖县,属汉中郡,东汉末,建安二十四年(219),改属西城郡(今安康)。

三国、晋、钖县属魏兴郡。

北周时钖县改称丰利县,属西域郡。唐至五代丰利县属均州。

后唐、晋、后汉后周至宋,丰利县属金州地(安康)。宋乾德六年省丰利县入郧县。元代属金州之旬阳县地。

明成化八年(1472),于旬阳东置白河堡。成化十二年(1476),改设白河县,以境内白石河得名,隶属新设之郧阳府(今湖北郧县),次年改属金州。明万历十一年(1583)金州改称兴安州,白河地属州辖之旬阳地。

清乾隆四十七(1782),只安州升为兴安府,仍辖白河县。

中华民国时期,白河县属陕西省汉中道。

民国二十二年(1933)撤销道制,白河县属省辖。

民国二十四年(1935),属安康专员公署(第五行政督察署,第五行政公署)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白河县隶属陕甘宁边区陕南行政公署安康分区行政督察公署管辖。

1950年,隶属安康分区专员公署管辖,专员公署辖区又称专区。

1969年专区改称地区,白河县属陕西省安康地区行政公署管辖。

2000年至今,安康地区改安康市,白河县属安康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