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yashu
[外文]:government office
中国古代官吏办理公务的处所。《周礼》称官府,汉代称官寺,唐代以后称衙署、公署、公廨、衙门。
衙署位置衙署是城市中的主要建筑,对城市规划和城市景观有重要影响。京城衙署,自三国时起,大多有规划地集中布置。曹魏邺城、北魏洛阳城主要衙署在宫前大道两侧。隋代大兴城(见长安城)在宫城前建皇城,城内南北七街,东西五街,分列衙署,均南北向。北宋开封城后期在宫前大道两侧的横街上布置衙署,亦为南北向。以后又在宫前两侧建尚书省和中书省、枢密院。金中都衙署布置仿北宋后期。明初建南京城(见明南京城时,衙署建在宫前大道两侧,东西相对。明正统七年(1442)建北京衙署时,因袭南京形制,建在大明门内千步廊东西外侧,各前后二排,均东西向。
地方衙署自汉代以来多集中建于附属于大城的小城内。唐代称小城为子城、牙城或衙城。节度使驻节的州府城衙城正门称“鼓角楼”,设鼓角旌节,屋顶可以用筒瓦、鸱尾,下开两个门洞,俗称双门。府县子城正门和无子城的衙署前正门称谯楼或谯门,上设鼓,兼为城市报时建筑(见钟鼓楼)。宋代府县谯门前建二亭,统名为“颁春”、“宣诏”,是名义上的接诏布政场所。子城内衙署居中,署后附官邸。周围布置属官公廨、属官住所和军营、仓库等。子城战时可设防,又是军事据点。宋代州府衙署也有因无子城而分散设立的。元灭宋后,下令毁天下城墙,明代重建时,一般不再建子城。洪武二年定制,地方衙署集中建在一处,同署办公,以便互相监督。现存始建于明代的官署多在城市中心偏北,前临街衢。清代衙署沿袭明制。
平面布局衙署都是庭院式布局,和同时期的宫殿、寺庙、第宅相似,建筑规模视其等第而定。衙署中主要建筑为正厅(堂),唐代以前称听事,设在主庭院正中。厅前设仪门、廊庑,一至数重不等,除供使用外,兼示威仪、等第。遇有重要情况开启正门,使用正厅。长官办理公务多在正厅的附属建筑中。属官的办公处所视衙署大小而定,小者即在正厅两厢,大者在主庭院侧另建院落。衙署内有架阁库保存文牍、档案,有的还有仓库。地方府、县衙署中常附有军器库、监狱。在京衙署,署内多不建官邸。京外衙署附设官邸,多建于衙署后部或两侧,供官员和眷属居住。明代以后,地方府县衙署内常建土地祠。
历代衙署实例汉以前的衙署具体情况不详。唐宋以后大体可考。分述如下。
汉代西汉长安最重要衙署是丞相府。四面辟门,门外建阙,主体建筑称“百官朝会殿”,殿西有王公百官更衣处,体制近于宫殿,但附有官邸和车马厩、客馆、奴婢舍等建筑。汉代地方衙署在和林格尔汉墓壁画护乌桓校尉幕府图中有具体形象。画有倚大城一角的小城内的衙署,包括仓库、军营,反映出屯军城市衙署的特点。幕府有南门、东门,南门外有阙。庭院正中设厅堂,堂前左右有长庑和厢房,当是僚属、宾客所居。堂后小屋,内坐妇人,当为居室。堂左右有门通后院,院内三面长庑。幕府西侧别院为庖厨,东院为营房。
唐代唐代以后中央和地方衙署多在主庭院外围建若干小院落,分几路布置。唐长安尚书省中路主庭院内建尚书令厅,称“都堂”。主庭院两侧建筑并列三路,以巷相隔,每路的前后各串连四个小院,共有24院,是尚书六曹的公廨。
宋代北宋崇宁二年(1103)在开封城所建尚书省是李诫据唐制改建的,分三路。中路有二重门,第一重称尚书省门,第二重称都省门,即主庭院正门。门面阔五间,门两侧的廊各五间,连东西庑各20间。主厅是工字厅,前厅九间,称都堂,后厅为议事厅。穿廊东西各有厢房五间,是五府位。都省门外两侧各有门,分通六部公廨。
南宋绍兴三年(1133)重建的平江府治是唐宋时期整个子城作为衙署的实例。子城有南、两二门,南门内轴线上布置府署和府邸。署由廊庑围成庭院。庭北正中正厅称“设厅”,以宴设将士得名。设厅后面为丁字形小堂。设厅、廊庑、小堂为长官办公之处。小堂后工字形的宅堂和东斋、西斋是府邸。邸北有池塘、园圃,散列轩亭,并可北通城上的齐云楼。唐宋时代州郡有供官吏宴会用的楼,称“郡楼”,或建在官署中,或建在风景优美处所。齐云楼即属郡楼性质。府署前两侧整齐布列五个小院,是属官廨署。西部多是军事机构,还有练兵的教场和制造军器的作坊院落。平江子城和衙署重建于宋、金交战之际,还保留着兼作军事据点的特征(见平江府图碑)。
明代明正统七年(1442)在北京皇城千步廊侧建的中央各部院衙署,布局基本一致,都是正堂为五间工字厅,两侧建若干院落。以吏部为例,总平面呈矩形,分前后两部。前部外门三间,门内分三路。中路是以面阔五间工字形正堂为中心的主庭院,前有三间的仪门,左右各有东西庑16间,正堂左右各有二小堂。左右两路各为六个院落,与中路以巷道相互间隔,是各职能司的公廨。后部为仓库。
明洪武年间《苏州府志》所载苏州府署可作明初地方衙署实例。府署是一个矩形大院,南面设门,门内分前后二部。前部建左、中、右三路建筑。中路是两进主庭院,第一进庭院北面正堂和推官厅、经历司厅并列,三厅之后为第二进庭院,设后堂和东西厢房。左右两路各建五个院落,为架阁库、公廨和通判等官吏住宅。后部三个院落东西并列,与前部以巷道相隔,是知府和同知住宅。整个官署布局是按明洪武二年(1369)颁布的州县公廨图式改建的,前分三路,后列三宅,有纵横巷道,布置整齐,分区明确。明代地方志书中常有公廨图,规模有大小,但布局与苏州府治近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