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际机制论十分流行。所谓国际机制,是指在某一特定领域组织和协调国际关系的原则、准则、规则和决策程序。国际机制论反对国家利益观念,强调国家行为所遵循的原则必须符合总体上的国际利益,主张以合作互利的长远利益代替争夺权力的眼前利益。但国际机制并不意味主权的转移或放弃,而只强调各国的共同责任和采取一致行动。除了重视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国际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外,国际机制还十分重视国际惯例的制约力量,认为国际惯例是对“原则、准则、规则和决策程序”的重要补充。
以基欧汉和斯坦恩为代表的西方学者认为,在各个主权国家都在最大限度地追求权力和利益的世界里,国际机制的作用是有限的,只能在某些利益可妥协的领域产生。但随着相互依存的加深,国际机制会逐步建立和完善,现存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和国家主权的内涵将会随着国际机制的有效运转而改变,为世界从无序到有序的过渡创造条件。这种国际机制并不一定需要霸权国的支撑,而是通过主要国家的合作维持运行,它可以帮助各国找到共同利益和意愿的契合点。
国际机制论的产生和发展是由美国学界推动的,它不可避免地带有“美国中心主义”的色彩,并为“美国利益全球化”的战略目标服务。但对国际机制的继承、修改和制定,不仅仅是美国利益的体现,其他国家也可以通过以上行为反映自己的利益。国际机制一旦形成,它对所有的国家都会有约束力,可以防止某些大国不顾国际规则采取单边主义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