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buxingjie
[外文]:pedestrian street
城市道路系统中确定为专供步行者使用,禁止或限制车辆通行的街道。有若干条相邻街道确定为步行街,则构成步行区。确定为步行街的街道一般在市中心商业区,这同居住区或其他地区的步行道路有所区别。
确定步行街反映了以人为主体的城市设计思想,旨在保证步行者的交通安全、便利和舒适。统筹考虑城市发展对交通、 环境、 经济、社会、文化等多方面要求,使中心商业地区富有个性特色和吸引力。
类型步行街有两种类型:一是旧城市原有的中心商业街通过交通管理或改造而成的步行街;二是旧城市的新区或新城市的中心区,按人车分流原则设计的步行街。旧城市的中心商业街,往往吸引大量车流和人流,就地居住的人口少,流动人口多,交通量大,道路拥挤,车辆交通和步行活动混杂,环境质量下降。把这类街区改为步行街,是解决上述问题的一种有效方法。
建立方式步行街的建立有下述三种方式:
(1)进行交通管制,但不改变街道原状。控制进入步行街的车辆,把车辆疏导到附近的道路上去,以扩大步行空间。例如,在规定时间内禁止车辆通行;限制进入步行街的车种,只允许公共交通、救护、消防、工程等车辆进入;只允许少量凭许可证通行车辆(如送货车、当地居民的车辆等)出入或在规定时间内出入。
(2)交通管制和街道改建相结合。凡保留公共交通的商业街,缩小车行道宽度,加大人行道宽度;安排步行者的休息设施;绿化和美化环境。完全禁止车辆交通的街道,则取消车行道,将整个路面作为人行道。
(3)交通管制、街道改建和区域交通网调整相结合。通过交通管制,将一部分或全部车辆转移到其他道路,会引起其他道路的交通问题。所以,完善的步行街规划必须与交通网的调整结合起来。例如建设畅通的环绕步行街的环形干道,以吸引过境的车辆行走;为到达步行街近旁的车辆安排停车场、存车库;步行街所在街区内要有供商店运进货物用的支路和为人流集散而准备的公共交通线路网,以及与外围干道相通的、为安全疏散用的横街和支路。步行街与区域交通网的结合方式有平面的和立体的两种。新区和新城市的中心区,可采取后一种方式:将步行街布置在地面层;地下铁道、干线道路、停车设施等布置在地下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