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是。圣经教导说:“贪财是万恶之源;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8金钱可以使用在很值得的地方,人们可以用它来建造医院、救济穷人、宣传福音、设立大学、教育人民学习公义、建立教会和福音广播电台等。印刷圣经、出版宗教书刊和为福音布道会作广告也需要经费。因此,金钱本身并不是恶。 关键的问题就在于怎样使用金钱?金钱是被用于荣耀上帝的名,抑或人的花天酒地、纵欲享乐?金钱是被用于显露人的狂妄、支持专制独裁者、购置军火来残杀百姓,还是被用于有利于社会和人民的高尚目的? 贪恋钱财乃是万恶之源,因为有人爱金钱胜过爱上帝。耶稣明确指出,一个人不能在事奉上帝的同时又事奉玛门(即拜贪恋钱财这一假视)。9 人们挣钱是为了活命,或者说是为了“过日子”。在人类社会的早期阶段,一个人若是没有靠工作挣来的口粮,就会面临断炊与饿死的危险。有了食物的供应,他就不再会害怕有饿死的可能。后来,货币成了食品和衣服的替代物。很快地,拥有愈来愈多财富的人竟然把聚敛钱财作为人生的奋斗目标。于是,追逐金钱成了衡量一个人成功的尺度和标准。“他有多大价值”这一问题几乎总与他的钱财或资产有关,而非是指他的音乐的才华、体育的技能或属灵的造诣。 腰缠万贯的人开始感到自己大大优越于那些靠工作养家糊口的人,他们所享受的纸醉金迷、奢侈挥霍的生活,是普通百姓所无法企及或奢望的。这些人手中掌握了很大的权柄,因为他们可以用金钱来控制和驾驭其他人。有钱能使鬼推磨,人们为了得到它不惜说谎、欺骗、贿赂、诽谤和杀人。爱钱财成了世人顶礼膜拜的最大偶像,难怪保罗说:“贪财是万恶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