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保费的计算,一方面依据纯保费计算基础;另一方面依据附加费率的计算,如费用的预估和分摊,以及分摊年度的选择等。很明显,纯保费的计算精确度比附加保费要高。
由于预定附加保费率的形式不同,通常计算营业保费的方法有三种:
(1)比例法。比例法就是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作为附加费用。这一比例一般根据以往的业务经营的经验确定。若以
表示营业保费,k表示附加费占营业保费的比例,P表示纯保费。则有
若以L表示附加保费,则
我国目前计算营业保费时采用的是比例法。该方法的特点是附加费用的计算简便,并且与营业保费成正比,但确定附加费用不够合理,对于保费高的保单,所收取的附加费可能多于实际经营费用的支出,而对于保费低的保单,所收取的附加费甚至可能不足以支付实际经营的费用。
(2)比例常数法。该方法是首先根据以往的业务资料确定每单位保险金额所必需支出的费用,以此作为一个固定费用(用常数α表示),然后确定一定比例的营业保费作为其余部分的附加费,即
所以
(3)三元素法。所谓三元素法,就是将附加费用分解成新合同费、维持费、收费费用三个部分,并且假设:①新合同费用是一次性费用,单位保额的费用为α;②维持费,单位保额每年的费用为β;③收费费用每年占营业费用的比例为γ。然后依据“毛保费现值=纯保费现值+附加保费现值”计算营业保费。
上述三种方法中,三元素法虽然准确,但计算过程复杂,不如比例法和比例常数法简便。